注:原文发表于《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第5—16页。微信版已略去注释、参考文献等信息,正式版本请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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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术研究的研究性

——从课题选择、学术旨趣到研究态度

王嘉川

摘 要创新是学术研究的本质要求,研究性是保证学术创新的第一品格和第一要素,学术成果没有研究性,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创新。因此,必须在课题选择、学术旨趣、研究态度等方面加强对研究性的严格讲求。就课题选择而言,研究性体现在应研究、可研究、能研究三个方面,三者缺一不可。就学术旨趣而言,研究性最终体现在对学术史价值而不仅仅是对学术价值和个人价值的追求。只有研究成果具备学术史价值和意义,才能形成被学术界认可和铭记的研究性。就研究态度而言,研究性体现在必须秉持客观、纯正的科学态度,具有执着的精神,以精品意识和成品意识要求自己,以自己目前的最高水平来写作,写出来的成果必须体现自己目前最好的研究水平,必须是精心打磨、思虑成熟之作。要努力将严格讲求的研究性贯穿于研究工作的全过程,以具有独到研究性的学术成果推动学术向前发展。

关键词:研究性;课题选择;学术旨趣;研究态度

引 言

创新是学术研究的本质要求,也是学术发展的生命力所在,没有创新,学术既不可能向前发展,也很难继续生存。而创新只能通过研究表现出来,研究性是保证创新的第一品格和第一要素,没有研究性的学术成果,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创新。那么,怎样才能使学术成果具有研究性?或者说,研究性怎样体现出来,又体现在哪里呢?对此,前人有很多很好的论述,本文既有所借鉴,也以拙著《胡应麟年谱长编》的研究工作为例,稍作引申。因笔者主要从事中国历史研究,受个人眼界所限,文中所述首先并主要指历史学研究领域而言,但为表述方便使用了“学术研究”一词,还请读者见谅。

一、课题选择:应研究、可研究、能研究

“应研究”,是说我们选择的、准备进行的或正在进行的课题值得研究、应该研究,有研究的价值和意义。如果意义不大,即使花费很大力气做出来,也没什么价值。这是强调课题本身的客观学术价值,与作为研究主体的研究者无关。

“可研究”,一方面是指该课题尚未被深入研究或者本就没有什么研究,我们可以继续研究;另一方面是指能够得到丰富的研究该课题所需要的材料,从而可以开展研究工作,不会成为无米之炊。这还是强调客观性,只是它主要是学界现有研究的客观性和材料留存的客观性,不是课题本身学术价值的客观性。

“能研究”,是指研究者具有研究该课题的能力,如果有时间要求,则还需要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这是强调研究者的主观能力。每个学者的研究能力如何,不是简单的一两句话可以说得清的,但可以确定的是,没有谁能够全部通晓各学科范围、各学术领域。虽然古今中外都有“通人”和“专才”的说法,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字面意义上的“通人”,而“专才”也只是限于他自己所专门研究的领域,再扩大一些可能连“才”都算不上。总之,这些词语都是相对的,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都有所不足。但是能力欠缺问题大多可以通过“补课”予以解决,人的潜力是可以挖掘的,只要勤奋努力、刻苦钻研,能力是可以提高上来的,所以不能因为过去接触较少而对课题不敢承接。其实,只要具备基本的研究能力,具有较好的或者说中等偏上的研究素质,而所要研究的课题的难度又不是远远超出自己的驾驭能力,所需要“补课”的内容也不是非常专门、特别专业的话,多数课题都是可以承接的。在这个问题上,每个研究者都需要对自己有个清醒的认识,需要在统筹考虑自己的研究基础、研究时限、研究环境(包括已有资料的丰富程度、获得资料的便利程度以及其他一些主客观条件的制约)等多方面因素的情况下,全面分析对该课题能否研究,既不能畏难而推托,也不可逞能而轻敌,这也是研究者“能研究”的应有之义。

就“应研究”和“可研究”来说,课题本身应该研究、值得研究才有学术价值和意义;学界已有研究较少、研究不深入,我们的继续研究才会产生不同于前人和超出前人的创新性成果,也只有提出前人没有提出的新东西,才会在学术发展历程中留下属于自己的足迹,在学术史上具有意义。这两条必不可少,而且始终紧密相连。七年前,一位朋友想为清代学者厉鹗编写年谱,他得知笔者撰有《胡应麟年谱长编》书稿后,希望笔者能提供一些建议。但笔者并不了解学界对厉鹗的研究状况,于是向他询问,并和他一起分析两个问题。第一,厉鹗传世的各种文章,有没有注明写作日期?如果大部分都有,撰写年谱还有什么意义?既然厉鹗本人都已经在文中注明了时间,他的大部分生平事迹都可以从中轻易查到,这部年谱著作也就可以不费力气地写出来,那么这样的研究是否太简单,没什么难度,因而研究价值和意义也就不大呢?第二个问题,厉鹗也是位知名的大学者了,之前学术界就没有人写过厉鹗年谱吗?查询可知,已经有两部。那为什么我们还要再写一部呢?既然厉鹗自己在大部分文章中都注明了写作时间,则前人编撰的两部年谱应该不会遗漏很多事迹,系年也应该不会错误很多,加以这两部年谱的失误又确实不多,那么作为后来人,我们再编撰一部新的厉鹗年谱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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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个问题,第一个是“应研究”的问题。这个课题本身难度不大,而没有难度,基本上就决定了我们的选题价值不大、意义较小。既然如此,就不该研究这个课题。有些明明是前人研究很少的、原创性很强的选题和论著,可是其学术价值和意义却不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难度不够,作为研究课题,其本身意义不大。难易程度当然不是确定选题价值和意义的唯一因素,但却是不能不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比较简单的、难度不大的选题,一般不会有什么较大的价值,这是毫无疑问的。第二个属于“可研究”的问题。前人已经做出了很好的研究,给我们留下的继续研究的空间很有限,我们的继续研究已经意义不大,再将该课题从头到尾重新全部研究一遍就更没有必要,所以即使我们有研究这个课题的能力,这个课题也不可以再去研究。

有了上述这两个方面的分析,笔者以为再重新编撰厉鹗年谱,就是一个不该研究、不可以再进行研究的学术课题。举一反三,推此及彼,所有学术研究课题的选择和论证,都可以这样来分析。

二、学术旨趣:追求成果的学术史价值而不仅仅是学术价值和个人价值

(一)研究成果的学术史价值

我们说,学术研究的研究性最终体现在学术旨趣上追求研究成果的学术史价值,而不仅仅是学术价值和个人价值,这是从学术研究的终极价值的角度来谈的,并不是说某一课题研究的学术价值和个人价值没有意义,而仅是强调最终奠定这个课题研究成果的价值和意义的决定性因素。例如厉鹗年谱,我们撰写了,对我们自己来说,熟悉了厉鹗生平及相关史事,这比阅读其他人撰写的任何厉鹗传记、年谱之类的著作,效果可能都要好得多,所以撰写厉鹗年谱这个工作对我们自己来说,很有价值和意义,这就是该课题的个人价值。而通过这个工作,我们自己得到了学术研究所需要的整体素质的锻炼,我们的学术水平会有很大提高,并且我们通过实际研究,形成了自己关于厉鹗生平及其学术思想、学术成就的一些观点,不管这些观点前人已经提出了多长时间,总之这次是我们通过自己的研究而得出的,这都是该课题对我们自己而言所具有的学术价值。显然,上述两个方面对我们个人都很重要。但是,这两个方面都不是学术史价值和意义,因为这两个方面都是对我们自己来说的,我们个人从中得到的收获是第一位的。学术史价值和意义,是对我们个人之外的学术界来说的,是指我们的研究成果除了和前人观点相同之外,还对前人的成果有新的提高、新的突破和超越,取得了前所未有、完全属于自我创新的进展和收获,推进了该课题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对学术界产生了影响,在学术界整个学术发展链条中、在前后整体学术发展历程中是不可缺少的环节。以后再有人涉及、研究这个课题,可以超越我们的研究水平,但是不能不提到我们,不能忽略我们的研究成果,只能在我们研究的基础上、站在我们的肩膀上继续进行研究。这才是我们的研究所具有的学术史价值和意义,才是我们自己在学术史上的价值和意义。只有具备了这种追求学术史价值和意义的学术旨趣,我们的研究才能真正对学术界产生意义和影响,我们工作的研究性才能被学术界认可和铭记。

如果我们的成果除了和前人观点相同之外,没有提出其他什么新的东西,我们的研究对学术界的贡献就等于零,后人在重新或继续研究这个课题时,即使看到我们的研究成果,也可以对我们忽略不计,于是我们也就不具有学术史价值和意义。如果说有贡献,那价值和意义也仅在我们个人,对我们个人有点实际用处,例如通过这个研究成果,锻炼了自己的学术研究能力,或者拿到了什么奖励,又或者评上了高一级职称等等,但对该课题学术研究的发展、对学术界则没有什么意义可言。学术界常常提到的重复劳动,也就是俗称的“炒冷饭”,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二)研究成果要避免重复劳动,拒绝抄袭

学术研究中所说的“重复劳动”,一般是指在检索前人已有成果时,因一时疏忽,没有检索到某个成果,于是误以为前人对此没有研究,自己就写了类似论著,将前人已经有过研究的问题又重新研究了一次,从而无意中造成自己翻炒前人冷饭的事实,造成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如果是检索到了、看到了,却故意不提前人的研究成果,抄写和袭用了前人的成果,或者是稍加改头换面,材料、结论、结构等主要还是前人的,那就构成抄袭了,这是主观动机和态度问题。但是重复劳动和抄袭有时并不好准确区分,因而在对这两种行为定性时,一定要谨慎再谨慎,毕竟性质截然不同,判断失误就会冤枉当事人。

有没有可能,或者说会不会因为自己写作水平不高、独到见识不足而造成重复劳动和抄袭呢?其实,对任何一个学术问题,如果自己没有新的思考,就不该写文章。没有新观点、新思考,就算是拼接多篇文章,组织成一篇貌似新颖的文章,结果也还是“炒冷饭”性质的重复劳动,因为结论、观点不是新的,没有提供出新东西来。如果论据、论证和结构再与前人相同,那就构成典型的抄袭了。如果选题是前人研究较少的,或者没有人研究过的、我们自己新开发出来的,整个研究过程就不会造成重复劳动和抄袭。学术的本质在于创新,没有新东西就不写,就永远不会有重复劳动和抄袭的事情发生。水平再差,找到新的题目,也会写出新东西来。当然,可能写得不好,这一水平高低的差别是客观存在的,不能不承认,但不会出现重复劳动和抄袭则是肯定的,也没有东西可以由你重复和抄袭。所以,重复劳动和抄袭不是写作水平和研究能力大小的问题。

与重复劳动和抄袭直接相关的,还有一个隐匿前人观点的问题,即明明看到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却假装没看见,继续往下写,最后写出来的东西也和前人差不多,这种情况,可以说不是重复劳动,就是抄袭,这是毫无疑问的,当然也不会具有学术史价值。钱锺书在考察学术史后指出:“世人每有甘居寡学,以博精识创见之名者,阳为与古人梦中暗合,实则古人之白昼现形,此亦仲长统‘学士第二奸’之变相也。”他怀疑清代著名史学理论家章学诚就是这样一个明明看到却隐匿前人观点的人。章学诚是否如此,不是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不必深究,但钱先生所揭示并批评的情况,确实要避免并主动拒绝。不过,一般所说的隐匿前人观点,往往是隐匿前人好的方面或正确的方面,实则还有着另一方面。对此,明代学者胡应麟有过清楚直白的揭示,他说:“前人制作,瑜而掩之,私也;瑕而匿之,亦私也。”他把隐匿、抄袭前人好的一面和隐匿、不提前人不好的一面等量齐观,认为二者都是有私心,都不可取。显然,这是客观纯正的、科学的学术精神,而且比一般仅讨论隐匿、抄袭前人好的一面更为全面。确实,隐匿既包括隐匿前人研究中的好的方面,这往往是抄袭者所为,目的是便于自己抄而袭之;也包括隐匿其中不好的方面,这往往是被隐匿者的门生故旧和持论相同者所为,目的首先是护短。他们因为出发点不同、个人需要不同,在隐匿行为的目标、目的上也有所不同。但不管怎样,就“隐匿—抄袭”者来说,其行为本身就告诉大家,他是抄了某个前人的,但他知道抄袭是不好的行为,想抹掉这个事情,于是故意隐匿、不提前人。这实际是自作聪明的傻子行为,他以为自己隐匿了不说,别人就看不到那个前人的成果了吗?这种掩耳盗铃的方式,其实正好告诉大家,他是欲盖弥彰,真实情况不过是“此地有银三百两,隔壁阿二手心痒”,他就是抄了那个人的。

那么,到底是否存在无意间的重复劳动呢?换句话说,有没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真的没有看到前人的研究成果,不是故意隐匿和抄袭,也不是故意要做重复劳动,而仅仅是与前人暗合?还是有这种情况的,特别是在信息不畅的情况下,更容易发生此类事件。既然论题相同或相差不多,那么不同研究者之间有些不谋而合的地方、有些暗合的地方,就都是很正常的。这虽然在最终结果上属于重复劳动,但显然不是抄袭,这还是容易判断出来的。例如,余英时就曾指出,魏晋隋唐史研究专家唐长孺有两篇文章和美籍华人学者杨联陞在选题及内容上“有不谋而合之处”,但他们在写作和发表文章前根本看不到对方的文章,不存在参考对方,更不存在抄袭对方之事,也不存在故意要做重复劳动之事,因而余先生称之为“有趣”的“巧合”,并明确指出:“这一巧合只能说明他们所开拓的是同一研究传统”,“这不仅是史学界的佳话,且可证考史自有其客观的轨辙。”学术研究有其客观的、一般的规范,遵守这一基本规范,即使是没有任何联系的不同学者,只要研究同一个课题,就可能会在各自的研究成果中呈现出一些“不谋而合之处”,这是学术研究规范的客观性、课题内容的相同相近性所决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在论证和确定选题的时候,大家都想尽可能避开与他人相同或相近的选题,以避免重复劳动,更避免抄袭之嫌。只是在当今已经达到精耕细作的研究程度,早已不是粗放拓荒性质的研究状况的各个学术领域中,要想完全避开与前人的可能相同之点,或者说选择到一个前人根本没有任何研究的课题,并不容易。但无论如何,如果真的没有抄袭,写出来的文稿就不会和前人相像,论证、论据和篇章结构以及语言风格、行文方式等也都会和前人不大一样,都会表现出自己独立思考和独自写作的特点,这是区分二者的重要依据。如果这些方面都和前人很相像,再说没有抄袭前人的,就是说得天花乱坠,也是不容易被大家接受的。毕竟,隐匿—抄袭前人与进行个人独立研究,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余先生所举的例子,极为形象地说明了这一问题,而从学术史价值和意义来说,他提到的唐、杨两位先生可说同时具有同等的价值和意义,这也为我们探讨学术史意义这一学术研究的终极价值,提供了鲜明别样的事例。不过我们也必须意识到,这是在学术交流不够通畅的情况下发生的较为特殊的事例,就正常的学术发展和学术研究的根本宗旨说,还是要尽力避免出现各种可能的重复劳动。至于抄袭,则当然要断然拒绝,就是连想都不该想、不可以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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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成果具有学术史意义的表现方式

从研究成果的内容来看,体现出追求学术史价值和意义这一旨趣的研究性不外两种,一种是完全原创性研究,一种是部分原创性研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研究成果就会有学术史价值和意义,如果一条也不具备,则将毫无学术史价值可言。

完全原创性研究,是说该选题在我们开展研究之前,没有任何人进行过任何研究,是我们自己开发出来的一个全新的选题,我们在研究过程中提出的每一个具体问题、得出的每一个具体结论,以及整体研究框架、总体观点结论等等,都是创新性的,都是第一次提出的,因为之前从没有人进行过研究。但是,这种情况在经历了一百多年现代学术研究历程的今天,已经不多见了,大部分课题都已经有人做过相关研究,只是研究的程度深浅不同、研究的范围宽窄不同而已。

部分原创性研究,是指该选题已经有人研究过,我们重新研究或者说继续研究这个选题,从前人的研究空隙中看出他们没有看到、没有重视的问题,或者在他们已有研究的方面之外,挖掘出他们不曾提出或未加注意的问题,深入研究下去,得出新观点、新见解。这些内容是前人没有研究过的,具有创新性。这个创新性,仍具有第一次、原初性的特征,但从整个选题来说,它只是该选题的部分内容、某些方面,而其他方面则前人已有研究,因此我们的研究内容、新见解只具有部分原创性。目前学术界所说的具有原创性的选题,大多是指这一类。

这里面不能不重视另一个问题,即前人虽有研究,但由于种种原因,前人研究还存在一些漏洞和不充分、不圆满甚至错误疏失之处。所以,作为后来人,我们要对学术研究有所贡献,除了要有部分原创性的内容外,还要客观审视前人研究成果,在及时跟进学界研究动态,充分吸收、利用前人成就的基础上,对其研究的漏洞失误进行订讹纠谬的工作,从而得出符合实际的新观点、新结论,实现对老问题的新研究。这也是一种创新,是在继承前人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的创新,属于继承性创新。而从整个学术发展进程来说,可以称得上是一种重要的创新,因为它纠正了以前不圆满的、错误的观点,避免了以后继续发生以讹传讹的事件。由此,纠正前人之谬就成为实现创新的重要工序之一,并且是每一个后来研究者、每一个后学都必须郑重其事、严阵以待、不容有丝毫疏忽的客观学术工作。

从学术发展和学术规范来说,我们自己和前人有不同意见的,绝不能回避,必须对前人的不同意见作出回应,如果不回应,那是对前人成果的不尊重、不承认,作为后学,这是不应该的。但是梳理前人的研究成果,特别是揭示其中的不足,仅仅是为了学术研究的进一步推进,而不是为了指出前人存在失误,更不是为了批评前人;揭示前人之误,只是促使自己更加深入、细致地开展研究的一种方式,而不是目的。对前人的观点进行实事求是的学术商榷和学术辩论,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思考和研究能力,是为了检验自己的研究成果有无漏洞,是为了自己的立论更加圆熟、更加站得住脚,而不是为了与人争胜,更不是为了批评前人。至于在商榷辩论中,是毫不避讳地、直接指名道姓地辩驳对方的观点,还是不说出观点持有者的姓名,学术界并无一定之规。从文字使用的角度说,直接提姓名更为简洁分明,姓名所具有的符号、代号的作用在这里是相当便利的。相反,如果一篇文章中出现很多“某人”认为、“某人”如何,绝不是好的表达方式。当然,行文中在什么地方出现人名,是在正文还是在注释,又以怎样的方式出现,这都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拘泥僵化地采用某一种固定的格式,要根据上下文的前后语境,寻找最合适或者说更合适的方式。

在经历了百余年现代学术研究发展历程,学术积累已经相当厚重的今天,可以说,具有“破”性质的反面纠谬和具有“立”性质的正面提出个人观点,构成了促发当今学术生机的稍有区别但又最终无一例外地指向创新的两种方式。这里的“稍有区别”,是说纠谬是通过对前人疏误观点的否定来得出新观点,是从反面、从有破有立的“破”的一面来谈的,是创新的一个手段、一种方式;而人们口语中常说的创新,大多是从正面、从有破有立的“立”的一面来讲的,是后来研究者直接提出一些前人没有提到的新问题、新观点。其实严格来讲,创新是包含反面纠谬和正面立论两个方面的,而且也只有这两个方面都正常发展,学术研究才会在一代又一代研究者的积累积淀中向前发展。无论缺少哪一环,都会堵塞学术的正常发展之路,都会阻滞学术的生长点。

1922年,胡适出版《章实斋先生年谱》,这是中国学术界第一部为研究章学诚生平而写出的年谱著作,因其内容、体例等多有自出手眼、独具匠心之处,很快在学术界产生广泛影响,好评如潮,被国学大师梁启超誉为当时学界“一盛饰”,几年后经过增补而形成的补订本,更成为近代年谱著作中的扛鼎之作。但从学术史发展历程来说,这部著作也仅是属于部分原创性的研究成果,因为在它之前,日本学者内藤湖南已经发表了《章实斋年谱》一文,“内藤谱”才是该课题研究的完全原创性的研究成果。胡适也是在看到并认真研究了“内藤谱”,对其成绩和失误有了深刻把握之后,由疏证该文失误入手,凭借自己的研究能力和对章学诚学术思想的切实了解才撰写的。虽其初版的学术价值就已经超过了“内藤谱”,但这并不能使它由部分原创性成果变成完全原创性成果,这二者是不同的,也不必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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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般情况来看,完全原创性成果,如果研究成绩很好,自然可以在学术史上开出一片天地,享有长久声誉。即使成绩不佳,被后人研究成果代替,也会有其开发课题、促进思考的原创性贡献,“内藤谱”于“胡适谱”即是如此。这大概是人们都力图从事完全原创性研究课题的主要原因。部分原创性成果,如果是成绩很好的,固然可以在学术史上留下自己的鲜明印迹(“胡适谱”即是如此),而一旦成绩不佳,虽可能对后人也会多少有些促发思考的作用,但更大的可能则是体现不出或者不能很好地体现自己的研究性,被后人在梳理学术史时轻轻地一笔带过,成为众多泛起在表层、波澜不惊、稍纵即逝的淡淡涟漪之一。这大概就是人们都慎重对待部分原创性研究课题的重要因素。

1934年,吴晗在大学毕业前发表了四万字左右的长文《胡应麟年谱》,这是自胡应麟去世三百多年后,学术界第一次为其编撰年谱,是具有完全原创性的研究成果,不但第一次将胡应麟生平的基本情况昭示出来,很大程度地弥补了前人各种胡应麟传记的缺陷,而且对胡应麟的学术成就进行了一些研究性的论述,可谓集以往之大成,因而至今在学术史上闪耀着熠熠光辉。但正如所有事物一样,创始之难百倍因,该文也存在一些问题,不仅疏误较多,遗漏之处更多,其中有八年未著一字,对胡应麟去世前的当年生活状况也只字未提,但传世史料中并非没有这些方面的记载。而自该文发表后,学界均沿袭其观点,不但未能对其失误遗漏予以补正,而且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失误,并一直持续到21世纪初。

笔者因研究胡应麟学术思想的需要,多次研读吴先生这部论著,并曾一度想以单篇文章的形式为其做补正工作,但后来考虑到此类文章不大容易在刊物上发表,于是放弃了这一想法,改为另起炉灶,从头开始,编撰一部新的胡应麟年谱。既然吴先生该文存在较多失误,而且还存在很多遗漏,更不是对胡应麟生平事迹的逐年记述,那么把这些内容全部研究出来,纠正吴先生的失误,补充他的遗漏,将胡应麟生平事迹逐年梳理记述,不就形成了具有很强原创性的研究成果吗?吴先生的文章当然是具有完全原创性的研究,是此课题的开山之作。笔者最后形成的《胡应麟年谱长编》,因为是接续了吴先生开创的课题,所以只具有部分原创性,具体表现在补充他的两种遗漏:一种是他一字未写的八年事迹,拙著全部考证挖掘出来,不用说,这部分内容具有完全原创性;另一种是他有记事的四十四年中遗漏的很多事件,把这些遗漏都研究、补写出来,当然也具有完全原创性,因为这部分内容他也一字未写。但正如上面所说,这两种补遗虽然在具体内容上属于完全原创性的研究,可是相对于胡应麟年谱这个课题来说,相对于记述胡应麟五十二年的一生事迹来说,只具有部分原创性,因为吴先生早在七十多年前就已经研究了这个课题,并取得了很好的学术成就,拙著只是部分性地补充了他所遗漏的、没有研究出来的内容。此外,除了这两方面的部分原创性内容,拙著对吴先生以及其他前贤失误的纠正也属于创新。而所有这些内容中,又是以前者即部分原创性内容占了绝大多数,因此笔者认为重新编撰胡应麟年谱这个课题是值得做的,是具有很强的原创性价值和意义的。不过凡事往往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人苦不自觉”,即使自卜者审,“而自见为难”,唐宋史家所感慨,实为千古所同叹。拙著《胡应麟年谱长编》肯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提及,也仅是引为例证而已,是否会成为或者已经成为泛起表层、稍纵即逝的淡淡涟漪,亦未可知。

胡三省《新注〈资治通鉴〉序》,《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版,卷首第26页。

三、研究态度:秉持科学态度、执着精神和精品成品意识

(一)从事学术研究要秉持客观纯正的科学态度

古人云,学术乃天下公器。不管现在对这句话如何理解,但学术是在一代一代的积累中前进的,是在一代一代的对话中前行的,学术本身就是一种对话的过程,既要与我们的研究对象对话,也要与我们的同行特别是我们之前的相同课题研究者对话。其间,免不了出现不同意见,出现具有学术批评性质的商榷论辩,学术也就在这种不同观点的反复碰撞、对话、辩论、批评与反批评中得到提升,最终,“真理通过论战而确立”,所以学术界一向有“无批评则无学术”的说法。但这些学术批评性质的商榷论辩,都是为了客观严谨、纯正科学的学术研究。这是讨论研究态度问题的基点,舍此则无法对话,也不必再进行对话,道不同,不相为谋,就是这一讨论的前提。

上述原则定下来后,就可以具体来讨论研究态度问题。学术界有个大家公认的观点,就是商榷论辩时要尊重对方,对人要怀有敬意,心存宽厚,用著名史学家钱穆的话说,就是要有“温情与敬意”。这当然是公正善意的,既然大家都是为了学术,为了推进学术的发展,那么客观说明事实、如实指出前人失误、表明自己研究即可,没有必要疾言厉色。笔者认可这些说法,但并不完全赞同。

尊重对方、与人为善、包容不同意见都是应该的,也是必须要做到的,学术面前人人平等,不应该因为性别、年龄、职称、职务、政治身份等外在因素而人为地分出三六九等,但也不必非要故意表示敬意宽厚。科学研究与人情交往毕竟不同,人情交往需要客套,科学研究则无须客套,非要这样强调不可,未免有些虚假庸俗,不是客观纯正的学术研究所必需的。学术面前只有事实和真理,必须秉持不偏不倚、客观公正的立场,这样才能进行客观端正的学术研究。

实事求是地摆清问题,不卑不亢,切实有据,议论平和,设身处地,心存恕道,这样的研究态度就很好。人和人之间要互相尊重,善待他人,不找茬、不闹事,不胡搅蛮缠、不无理取闹,也不盲目相信任何人的观点,更不需要崇拜,因为到了崇拜的地步就会丧失自我判断力。不狭隘偏执、刚愎自用,不心浮气躁、私臆揣度,不专横跋扈、唯我独尊,不咄咄逼人、不依不饶,这些都是学术研究中应该秉持的基本态度。

学问贵在真实,一定要心平气和,在实事中求其所以是,摆事实,讲道理,以据论事,以理服人。要善于从多方面给自己的立论提出相反的质疑,勇于、乐于并善于自我拆台、自我批评,然后脚踏实地,随处留心,辨异识同,全面分析,整体观照,把握根本,深察细微,慎思明辨,左攻右破,无孔不入,有缝必弥,务求严丝合缝、滴水不漏,使问题从混乱繁杂中逐渐清晰起来,使线索逐渐明朗起来。

要虚心接受不同意见,真诚容忍不同意见。要在心底里自觉地存有深深的“怕”的意识,时刻担心、害怕出现错误。要反复推敲每一句话,不能随口一说、随口就说。不能逞智斗巧、盛气凌人、傲慢骄矜,也不能断章取义、强词夺理、颠倒是非,更不能捕风捉影、无中生有、歪曲诬蔑,而要以严谨严肃、严格认真、公正平等、尊重他人、独立考索的态度进行研究。“学如积薪,后来居上”,这是说的一般情况,并不是全部情况,更不是专为某一个人说的。后来者并不一定就比前人更强更优秀,也并不一定就比前人正确,作为后来者,绝不可有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清代学者戴震说:“志存闻道,必空所依傍。”这是每一位学者都必须坚持并时刻秉持的严正的、科学的态度。

相反,狭隘偏私、专横跋扈,断章取义、歪曲诬蔑,胡搅蛮缠、无理取闹,就不应享有学人的“温情与敬意”,因为这不论是在主观思想还是在客观结果上,都已经违背了学术道德与研究态度,并已经直接涉及人品和心地问题,超出了一般学术讨论的范围,其为人为学的品格似已不值得尊重。

(二)从事学术研究要有痴迷般的执着精神

事实证明,每个人、每个课题的学术研究之路,都是既有平坦亦有坎坷,但总体来看,其间的研究过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充满了各式各样艰难险阻的。不过话说回来,不做难的事情,又怎么出成绩?况且很多事情,做之前感觉挺难,但真的做起来了,钻进去了,深入下去了,就会发现,其实并没有原来想象的那么难,而且还会有乐在其中的精神享受。对此,胡应麟曾有过非常形象的表述,说他在写作诗歌的时候,也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研究问题的时候,是“冥搜极索,抉肾呕心”,“宇宙都忘,耳目咸废”,可见这个研究过程是多么的艰难困苦,但研究结果出来后,“片词之合,神王色飞,手舞足蹈,了不自禁”,又是无比的欢欣。很明显,他是找到并获得了苏轼所说的“世间乐事无逾此者”的愉悦感觉。

笔者在撰写《胡应麟年谱长编》的过程中,一开始没觉得太难,此诚如著名史学家邓广铭所说:“年谱与别种体裁的传记相较,是稍为容易作的,因为只须将搜集所得的材料加以排比即可,在结构上用不着另外的设计,在文章方面也用不着什么技巧。”

但随着研究的步步深入,笔者意识到原来的想法是大错特错了,这简直就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无底洞。因为这一课题所需要的一些四百多年前的佐证材料,今天已经无法找到了,这就决定了笔者的研究工作不可能把胡应麟的一生事迹全部弄个水落石出了。如此一来,与之相关的胡应麟事迹也就无法写入年谱正文。既如此,书中就可以不写这些内容。但是如果真的不写,势必影响到对胡应麟一生事迹的全面梳理。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拙著紧接正文之后,设立了一个附录,名称是“正谱未能编年之胡应麟交游诗文”,然后写了一段对这个附录的说明:“在《少室山房类稿》中,还有不少未能编年之胡应麟交游诗文,谨逐卷按所述之人附录于此,以尽可能全面反映胡应麟生平行实。但题名中无姓氏名称者,如《送人还秣陵》《送人游边》《送人之会稽》《秋日寄友人山中》《寄洛中友人》等,无论对研究胡应麟生平还是对研究胡应麟学术思想均有其意义,可惜几乎永远无法考知其人为谁,因而全部不录。”这段话以第一个句号为界线,分为前后两层意思:前一层说明本附录的意旨,亦即这里仅将笔者个人暂时未能编年之胡应麟交游诗文,逐卷按所述之人附录于此,以尽可能全面反映胡应麟生平行实;后一层是说这样的诗文还有很多,但因为包括笔者在内的任何人都几乎永远无法考知诗中人物、时间等要素,因而在这个附录中全部不予收录。如果说前一层还能探到一部分“底”,起码与胡应麟交往的人物是谁还是清楚的——不管诗中使用的是本名,还是字号、官称以及其他身份性称呼等用语——因而这些诗文可以写入本附录,但后一层连所述之人是谁都无法弄清楚,而且几乎永远不可能再研究出结果来,因而也就连其一点儿“底”都无法探明了。所以笔者才说,胡应麟年谱这个课题简直就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无底洞。而这些内容,只有经过了反复比对各种材料,综合考察分析,最终确认不可能研究出结果之后,才能决定不写入年谱正文,并非一见到这些诗文就清楚地知道不必将其写入正文,因此这个探索过程自然就增加了研究的难度。这不是因为材料繁多、工作量繁重造成的研究难度加大,而是因为材料过少造成的研究难度加大。材料繁多、工作量繁重,直接造成的是工作时间的增加和延长,但并不一定造成研究难度加大,这二者之间是有明显区别的。笔者对研究难度、难点的认识,不包含材料繁多、工作量繁重的因素。

《胡应麟年谱长编》的撰写难度,除了个人学识有限外,最重要的原因是传世各种记载对胡应麟生平事迹的时间要素大多交代不明。我们今天为古人编撰年谱,首要的材料当然是其本人的传世著述,其次是他本人之外的各种相关著述。当然,由于材料传世情况不同、人物所处历史时代不同,这两类材料间的重要性会有所变化。就胡应麟本人所撰文字来说,传世著述有四部,分别是:诗文集《少室山房类稿》(四库全书本改称《少室山房集》),诗论著作《诗薮》,读书笔记合集《少室山房笔丛》,随笔札记著作《甲乙剩言》。这四部著作,《诗薮》刊成于万历十八年(1590)二月;《少室山房笔丛》包括十二种笔记,其中十种刊成于万历十九年(1591)二月,另外两种《玉壶遐览》《双树幻钞》完成于万历二十年(1592)冬;《甲乙剩言》,胡应麟在万历二十七年(1599)交托给友人傅光宅,请他作序刊行,万历三十年(1602)二月之后胡应麟去世,傅光宅在此后的某年秋天得知他去世的消息,“不胜感悼”,为之作序刊行,但具体时间不详;诗文集《少室山房类稿》是胡应麟去世十七年后的万历四十六年(1618),金华府通判江湛然将其生前已刊、未刊的各种文集合编在一起的集成之作,但其中收录的文章并不全,一些诗文在胡应麟生前即已遗失。这四种著作,全书的编订时间(包括十二种笔记的各自编订时间)虽然大都比较清楚,但这些著作都是历经多年撰写,逐渐积累而成的,其中每篇诗文、每条记事并没有都注明写作时间,而且注明时间的极少,不注明时间的占了绝大多数。而胡应麟的生平事迹,恰恰就主要存在于这四部书中。年谱既然要以时间为线索记述谱主的生平事迹,则编订胡应麟年谱,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与谱主在每篇文章或大多数文章中注明写作时间的情况,可谓天壤之别。前述吴晗《胡应麟年谱》和时贤对该谱的补正,之所以遗漏了太多的内容,主要就是因为他们只凭借胡应麟注明时间的文字来写作,可是胡应麟注明时间的文字是很少的,这就决定了他们的文章不可能不缺漏太多的内容。拙著最主要的努力,即是通过比较分析与综合考证的方法,充分利用多种材料,将胡应麟没有注明时间的文字,绝大多数考证出了写作时间,从而实现了第一次全面完整地逐年厘清胡应麟生平事迹,并予以准确系年。在这一过程中,又对前人的相关论述,进行了订讹纠谬和史实补正等多方面工作。

在撰写过程中,笔者经历了此前从未有过的苦苦思索甚至寸步难行的环节。全书完成后所写的“前言”中说,“当时的感受与过程,真有如本书谱主胡应麟所自言的‘抉肾呕心’,用‘艰苦卓绝’四个字来形容是一点也不为过的”,因为,“往往有时花费了两三天时间来考证一件事,结果呢,有的解决了,写出一页、半页乃至三五行或两三行文字,有的却还是不理想,有的则只能最终放弃”。这些话,说的都是真实的感受与经历,完全没有夸张。而这种感受、这种过程并非只有笔者才会遇到,这只是所有学人的共性在笔者这本书上的体现而已,因此笔者非但无怨无悔,而且对自己能有这样一次感受、这样一次历练,深感庆幸和荣幸。

在此想强调的一点是,不管研究的过程多么艰难曲折、艰苦漫长,我们在研究态度上,必须保持对问题的执着思考。学术研究归根结底靠的是长期的积累积淀,而不是一时的热血沸腾、慷慨激昂,要持之以恒、坚忍不懈,要甘于坐冷板凳,不为外界所扰;要专心致志、一丝不苟地钻研,特别是要有“十年磨一剑”的精神和意志,一心扑在上面,真正做到痴迷于它,“心里有它”。我们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想着正在进行的课题、都研究这个课题,这是办不到的。但只要做到了“心里有它”这四个字,脑子里就会总装着它,它也会时不时地自己跳出来让我们想一想。这样一来,我们就在不经意间,在不知不觉中,在不是特意的专心专注中,在不是特别拿出来的固定时间中,进行了反复思考、周密思考、多方面思考、多维度思考,在自己提出各种想法而又自觉地对这些想法不断进行自我质疑、自我否定、自我检讨和自我修正,尽可能排除所有相反情况的自攻自破中,拓展了思考的广度,加深了思考的深度,提高了思考的精密度,让我们的思考更加圆满、更加透彻、更加成熟。这个过程,看似随意,其实也是专心、专意、专注地思考问题的表现和结果,如果不是全部精神、一心一意地专注于此,是做不到的。

著名哲学家冯友兰曾说:“历来的著作家,凡是有传世著作的,都是呕出心肝,用他们的生命来写作的。照我的经验,作一点带有创作性的东西,最容易觉得累。无论是写一篇文章或者写一幅字,都要集中全部精神才能做得出来。这些东西,可能无关宏旨,但都需要用全副的生命去做,至于传世之作那就更不用说了。李商隐有两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蚕是用它的生命来吐丝的,蜡是用它的生命来发光的。”呕出心肝,用生命来写作,集中全部精神去做,用生命来发光吐丝,自然就会做到“心里有它”。以这样的态度来从事研究工作,也肯定会拿出有学术史价值和意义的成果,不可能做不好。而智力聪慧之人,如果不下这样的功夫,也不会有什么成就,不会成为真正的聪明人。因此,我们从事学术研究,虽然不是做“拼命三郎”,但是必须要有冯先生所总结的这种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用全副的生命去做”。

(三)从事学术研究要以精品和成品意识要求自己

在研究态度方面,自古迄今,还有一个根本性的思想意识问题,这就是与研究目标直接相关的精品意识。古人强调“著作之旨”,强调要“有意于著书”,近现代以来则强调精品意识,希望研究者们都能以精品的标准来要求和规范自己的写作,不要掉以轻心。这些要求和目标当然是极好的,但是笔者并不认为每个研究者都能写出精品成果。在笔者看来,真正能够成为学术精品的,只有少数成果。举例来说,20世纪中国产生了很多历史学家,1997年河北教育出版社正式启动“二十世纪中国史学名著”丛书的编辑出版工作,经过编委会审定,最终收录了33位已故史学家的57种著作。但是大家都知道,截至1997年,20世纪中国已故史学家的著作绝不只有这33位的57种,而是远远多于这个数字。与此同时,河北教育出版社还组织策划了“中国现代学术经典”丛书,同理,中国现代学术著作也有很多,该丛书收录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就此处讨论的话题说,这两套书中收录的作品,都是精品之作;而按其选录的时间断限,未在其中收录的更多著作,就未能进入精品之列,但它们也都是地地道道的学术成果。所以笔者认为,并不是每个研究者的著作都可以成为精品,也不是每个研究者都能够写出精品成果来,“铁杵磨成针”和“有志事竟成”都只是就一种大概情形来说的,并不是指所有人、所有情况,这个差距是确实存在的,不能不承认,也不必讳言。

但笔者同时认为,每一个研究者都应该、也必须以成品意识来要求自己。也就是说,必须拿出自己目前的最高水平来写作,写出来的成果必须体现的是自己目前最好的研究水平,不能浮皮潦草、敷衍应付,既不对读者负责,也不对自己负责。古今中外的事实表明,只有发自内心地敬畏学术,才能做出被学术界、被学术史认可的成果。作为研究者,我们一定要秉持追求学术史价值和意义的学术旨趣,只有这样要求自己,才能不让自己后悔。但笔者个人深知,以自身的知识、水平、见识、智慧,不可能写出精品之作,所以也不敢以精品来要求自身,但又不想后悔,于是就以成品意识来要求自身。不过成品意识并不与精品意识冲突,相反,笔者所强调的成品意识就是向精品意识的目标努力行进中的一个阶段,最终指向的仍是精品意识。因此,笔者虽不敢以精品意识来要求自身,但并不反对其他研究者以精品意识要求自己。要做出具有学术史价值和意义的研究成果,没有精品意识,没有成品意识,只怕是举步维艰。还是胡适先生说得好:“要怎么收获,先那么栽!”

综上所述,学术的生命力在于创新,研究性是保证学术创新的第一品格和第一要素,学术成果没有研究性,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创新,也不可能实现学术的向前发展。为此,必须在课题选择、学术旨趣和研究态度等方面加强对研究性的严格讲求。从课题选择来说,研究性体现在要满足应研究、可研究、能研究三个条件,前两个条件奠定了实现课题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史价值的客观基础,后一个条件提供了实现该课题所具有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史价值的主体能力保障。三者缺一不可,而且也只有全部条件都具备了,该课题才是一个合适的、有切实研究性的选题,课题选择环节的研究性才可说是落到了实处,得到了成功的体现。从学术旨趣来说,研究性体现在追求最终学术成果的学术史价值,而不仅仅是学术价值和个人价值。只有避免重复劳动,拒绝抄袭,独立取得前所未有、属于自我创新的进展和收获,撰写出具有完全原创性或部分原创性的研究成果,拓展课题研究的广度,推进课题研究的深度,才能使成果具有学术史价值和意义,在学术的整体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形成被学界认可和铭记的研究性。在研究过程中,必须秉持客观纯正的科学态度和痴迷般的执着精神,以精品意识成品意识要求自己,以自己目前的最高水平来写作,写出来的成果必须体现自己目前最好的研究水平,必须是精心打磨、思虑成熟之作。要以学术史价值和意义为追求,以既对读者负责又对自己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努力将严格讲求的研究性贯穿于研究工作的全过程,从而以具有独到研究性的学术成果推动学术向前发展。

作者简介

王嘉川,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史学理论与中国史学史。

编辑|张继元 孙佳琪

审核|金久红 聂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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