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检案例

2023年,犯罪嫌疑人麦某某、戚某某为了牟利,购买皮料、五金等材料,雇佣工人在廉江市安铺镇租用的房屋内生产假冒某名牌皮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后移送公安机立案侦查,廉江市公安局于2024年3月移送我院审查逮捕。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麦某某、戚某某未经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许可,加工生产假冒某名牌皮包63个,价值人民币200余万元。2024年3月,我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麦某某、戚某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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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检说法

假冒注册商标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按照《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元、或违法所得数额超过3万元,即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元、或尚未销售的商品价值超过15万元,即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按照《商标法》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数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来源:廉江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