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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醉驾酿事故还逃逸?

安康交警:拘留!

2024年3月17日17时05分许,曹某某醉酒后驾驶陕G****H号小型汽车沿大桥路汉江一桥由南向北行驶至桥面中段道路时,与同向行驶的胡某某和王某分别驾驶的两辆二轮电动摩托车发生追尾碰撞,致两人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曹某某驾车逃离现场。接警后,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迅速行动、周密侦查,于当日晚上凌晨时将肇事驾驶人曹某某查获。经检测,曹某某血液酒精含量值为91.9mg/100ml,属醉酒驾驶(另案处理)。在证据面前,曹某某对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4月24日,曹某某被送往汉滨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面对酒醉驾、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直保持“零容忍”态度,望各位驾驶人珍爱生命,杜绝侥幸心理。

近期,汉滨交警正在开展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将会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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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汉滨交警

编辑:小珊

责编:童慧

终审:张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