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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犯罪嫌疑人在试图通过购买预付型消费卡进行洗钱时,触发预警机制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了解,该预警机制是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联合该区公安分局,就反电信网络诈骗、反洗钱类犯罪探索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取得的积极成果。

2022年10月,刘某某伙同他人,以多家公司名义向某第三方支付机构购买了大量预付型消费卡。经查,在用于购买消费卡的钱款中,有430余万元系涉电信网络诈骗的赃款。经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3月,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刘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7万元至2000元不等。

在办案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刘某某等人利用对公账户收付款,在合法平台上购买预付型消费卡洗钱,目的是规避银行对个人转账的风险预警机制。经多次走访该案中销售消费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机构存在原有风险预警机制未及时更新,出售、发放预付型消费卡时缺乏实质审核程序等漏洞。

据此,徐汇区检察院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机构建立异常交易预警监测机制,强化领卡流程实质审查措施,并加强内部法治宣传教育。收到检察建议后,该机构召集风控部门、技术部门、业务部门召开研讨会,认真研究制定了异常交易预警监测机制,并对所有售卡网点员工进行了相关培训。

异常交易预警监测机制建立后,很快在实践中发挥作用。2023年12月,张某某到该机构线下网点领取用诈骗赃款购买的预付型消费卡时,由于存在取卡金额较大、以外地公司名义取卡等情况,被预警机制监测发现,随即相关线索被该机构上报至公安机关。

接到线索后,公安机关发现,该外地公司账户内接收了多笔电信网络诈骗所得,遂将张某某抓获。今年1月,张某某被徐汇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近日其被移送该院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上海持有支付业务许可牌照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共计46家,其中注册于徐汇区的有8家。为进一步扩大治理效果,今年3月,徐汇区检察院联合该区公安分局,与辖区内8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召开座谈会,一方面就此前制发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预警机制持续有效运行;另一方面把此次将犯罪“拦截在最前端”的成功经验进行分享,推动司法机关与企业一同构筑辖区反洗钱矩阵。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潘志凡 沈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