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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河北迁西县李书记“火”了一把——最高检的领导亲自“点名”,为地方检察的同志们站台。用《九品芝麻官》里李公公的话说,你好大的官威啊!

这件事说是当地老干部因举报李书记,而被检察机关逮捕起诉。此事件足以说明了地方行政机关之强势,而检察机关这一法律监督机关之弱势。在今天,司法机关竟“沦为”违法甚至犯罪的帮凶和直接执行者,不可谓不讽刺不可笑。

因此,倘若再“升华”一下,那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根本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更没有紧跟上中央的决策部署,不仅达不到上级的三令五申,还变本加厉,冒天下之大不韪。

不由地联想起发生在2007年的安徽阜阳“白宫案”,彼时也是区委一把手明令区检察院查办举报人,后举报人在监狱内自杀身亡,区委一把手连同区检察院一把手被分别判刑。

这一次,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还有两件事,一个是山东菏泽“协警拷走实习律师”事件,另一个是黑龙江五大连池,一村民起诉镇政府拒不公布涉农补贴,法院2016年8月判决前者胜诉,然镇政府至今仍未履行法院判决。

总的感觉就是,别看法律圈内部闹得热火朝天,自我感觉良好,觉得“司法放之四海皆好使”。

事实上,对圈外人来说,有的时候,可以说司法什么都不是,人家根本不care。而你呢,司法人员以及其他法律从业者又奈何不了他们,等于秀才遇到兵,等于穿皮鞋的遇上不穿鞋的。

这样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执行难和老赖多。

所以,其实我们的法治,我们的司法,是应该一分为二地看的,一个是通过诉讼去解决纠纷矛盾的意识越来越觉醒,从节节攀升的诉讼数量可以看出;另外一面则是,以行政机关为代表的,特别在基层的,法治意识还远远不够。

这里提一点,为什么特意提到是基层的法治意识呢?因为一个是上层总体上还是比较“高级”,比较爱惜自己的羽毛,没那么“拙劣”,不会明目张胆地说出“你说法治我都觉得好笑”的话。

二则,基层普遍水平低些,人数多些。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直面群众,忙于繁琐,有时候苦不堪言,上面又压得紧要得急,求个短平快,是以铤而走险。

而在年关,述职也主要是谈工作业绩,至于说什么述法,要么根本没有安排,要么蜻蜓点水,因为不重要。

路还很长,在面对行政机关时,司法的牙齿不够锋利,敢于斗争的精神欠缺,善于斗争的本领不足。

倘若说拒不执行判决,拒不遵守司法,能够伤筋动骨严肃追责到位,能够给个处分停个职降个级什么的,想必司法的效力会高很多,法治水平也能进一大步。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