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疾如箭,行车安全系两端。未保车距罚百元,试问此举为哪般?
近日,有网友发布照片称驾驶的车辆在新扬高速因“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被罚款100元。江苏淮安交警表示,事发地点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与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已通过公示。交警核对相关信息后表示处罚没有问题,“这是省里面设置的,淮安是试点。”车距是一个动态的变化,很难确切把握,更何况人眼对距离的判断很难精确,难免有误差。在保持安全的前提下,仅仅因为车距有一点误差,就要被罚款吗?有网质疑:这究竟是为了守护道路安全,还是瞄准了驾驶者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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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虽然明文规定了高速行车的车距标准,但其初衷在于预防因车距过近导致的追尾事故,保障道路安全。规定与执行之间,尚需一道名为“合理”的桥梁。在现实驾驶中,车距并非恒定不变的数字,而是受车速、路况、天气、驾驶员反应时间等多重因素影响的动态变量。法律要求的是“应当”,而非机械的“必须”,其意在强调安全意识,而非以罚款为目的。

在现实生活中,车距是随时可能变动的,如果前车一直速度很慢,后车要一直龟速跟在后面吗?因为如果要超车,肯定就无法保持规定的车距了。就算不超车,如果前面突然插进来一辆车,车距显然会突然改变,后车如果因此被罚,岂不是成了“冤大头”?遇到堵车等特殊情况,车距更是无法保障。这些现实的问题,恰恰揭示了“未保车距罚款”在现实操作中的尴尬处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若一项规定在实践中难以准确衡量,易引发争议,甚至可能诱发“罚款经济”,其合理性与公正性无疑将遭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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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观他山之石,部分地方虽有类似抓拍系统,但多以警告为主,辅以罚款。其背后逻辑清晰:罚款并非目的,而是手段,旨在唤醒驾驶员对安全车距的重视,而非使其成为敛财工具。法律的威严不应体现在罚款数额的高低,而应体现在对违法行为的有效震慑与纠正,以及对公共安全的切实保障。
在交通安全管理的宏大叙事中,罚款这一惩戒措施应扮演何种角色?是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还是细致入微的风险评估与教育引导?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一罚了之”,还是基于交通现实与人性弱点的科学施策?罚款,应当是万不得已的最后防线,而非治理交通问题的首选良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罚款过度、滥用监控设备等现象必须遏制。对于“未保车距罚款”之举,希望相关部门进行深入反思:是否真正考虑了交通现状与驾驶员实际?是否存在过度执法、滥用监控设备之嫌?罚款的正当性与必要性何在?

法律之剑,应高悬于安全之上,而非深刺于钱包之中。对待“未保车距罚款”,群众期待的不仅是法规的严谨执行,更是执法的人性温度与智慧光芒。毕竟,罚款不是目的,安全才是归宿;处罚不是终点,教育与预防方为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