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泽公司侵犯商业秘密 转移财产拒执 法院执行局重拳出击 大快人心

4月25日,长沙市法院执行局依法对拒不履行的汇泽公司和李铁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告湖南汇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泽公司)、韩志华、李铁梅、焦树宾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不积极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而是采取转移财产的手段拒绝执行。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市高法院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长沙市法院执行局安排二十多人,严肃查出汇泽公司侵害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被执行人:汇泽公司李铁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显示,汇泽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韩志华、李铁梅、焦树宾非法获取了长生公司的商业秘密。利用这些信息,汇泽公司生产并销售了与“长生露”高度相似的产品,并声称其为“二代长生露”、“升级产品”,此举导致长生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自判决生效至今,李铁梅及被告人不但不履行法院判决,而且仍在生产和转移声称其为“二代长生露”的产品,侵害长生公司的商业秘密,面对法官的询问仍狡辩,称和长生公司的产品不同,对李铁梅及被告人的藐视法律的行为,长沙市法院执行局绝不容情,对拒不履行的“老赖”也绝不姑息,打击老赖,维护诚信公平高效的市场秩序,保护受害公司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之前有媒体爆料,视频中显示,汇泽公司和天福天美仕非法销售的黄精蛋白肽饮品是在非常恶劣的环境中生产的(黑作坊),就是其所谓的高科技产品“二代长生露”、“升级产品”,其生产场地与分包装、贴标机、成品存储不在同一场地,逃避监管部门的打击。

这就是汇泽公司生产用的所谓好黄精

据了解,此次汇泽公司转移的产品是发往天福天美仕(厦门)公司,天福天美仕集团公司在了解汇泽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知假卖假,帮助汇泽公司销售恶劣产品,有失台商的企业良知和道德底线,且冒用蒋松柏教授的名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蒋松柏教授之前通过视频发布郑重声明,陈聚宝先生旗下公司为“长生露”系列产品的唯一拥有企业,负责生产、研发、销售等工作。蒋松柏教授无授权其他任何单位生产所谓的“二代、三代”产品,凡以蒋松柏教授名义或“长生露”品牌生产销售的所谓二代产品、升级产品都是侵权行为,将通过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长生公司董事长陈聚宝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面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李铁梅及被告人汇泽公司等人必须亮剑,维护社会正义,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我们常说正义只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这正是所有消费者所期盼的。

陈聚宝董事长表示,这些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性不容小觑。长期服用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甚至会引发严重疾病。因此,长生露的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正规生产企业,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同时,消费者也应该了解产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谨防被欺骗。

在中国法制健全的环境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永远是被打击的对象,不管您是台商还是老赖,生产、销售仿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国家对于这种行为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