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打造高精尖产业主阵地的若干意见》第五条,打造企业开放创新中心。鼓励龙头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中小企业共建创新中心,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对新引进或新获批国家级创新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等资质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新引进或新获批北京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科技研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等资质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二、申报事项
2023年企业研发机构专项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在亦庄新城范围内注册、纳税并入统的企业或高校院所在亦庄新城范围内设立的研发机构。
(二)申报主体在政策申报期内获得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资质。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对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或新获批科技部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发改委认定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信部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及对于获批国家级研发机构资质的事业单位委托下属全资公司承担相应职能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二)对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迁入或新获批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北京市发改委认定的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经信局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三)上述资金支持,按照从高不重复执行。即,只按照支持对象所获最高级别资质给予相对应的资金支持,对于所获多个同级别资质的只给予一个资质资金支持。获得更高级别资质时,可以补足支持资金的差额。
(四)对于新迁入的、资质在有效期内的研发机构给予支持。
(五)对于不是新迁入的、资质有效期满后复核通过的研发机构不予支持。
(六)对于分公司获得研发机构资质的不予支持。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3年企业研发机构专项奖励申报表,在线填写;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选取电子证照或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研发机构批复文件或证书,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中心“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科技创新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六)公示:经开区科技创新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七)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务结算中心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科技创新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中心“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8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科技创新局,联系人:孙博,联系电话:010-8716295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