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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

先回应一些朋友的提问,关于我七月份的徒步路线,是新疆的“乌孙古道”,这次出行我不能带任何人,因为我也是被带的菜鸟,现在我这支队伍已经满员了,不能再加人了,大家如果对极限徒步和登山感兴趣,可以先从短线走起,积攒经验,锻炼体能和心理素质,学会分配体能和合理化使用装备。

关于我的情况,除了体能远远不如以前,前几天进山还发现了一个新问题,那就是右边膝盖的半月板显然已经开始被索债了——这些年的中长跑和重装徒步,到了该付出代价的时候了,那天下山就开始疼,一瘸一拐下到山下,心情是沉重的,因为这意味着我今后可能要告别徒步和登山了。

这两天已经开始服用能改善关节的产品,希望到7月份能完成这次无人区穿越。

今天有读者给我发了一个关于电车难题的视频,看了之后挺有感触,就聊聊这个话题。

“电车难题”1967年由英国女哲学家菲利帕·福特在其文章《堕胎问题和教条双重影响》中提出,这个思想实验更早一些可以追溯到英国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伯纳德·威廉姆斯提出的“枪决原住民难题”:一个植物学家到一个独裁国家游玩,当地独裁者逮捕了20名无辜的印第安人打算全部枪决,但这个独裁者提出一个建议:如果这个植物学家亲手枪决其中一个印第安人,其他19个人就可以被释放,否则就全部枪毙,请问这个植物学家是否应该亲自枪决一位,以拯救其余19人,还是拒绝动手,坐视这20个人都被枪决?

电车难题的原始版本是:在一个电车轨道上被绑了5个人,它的备用轨道上被绑了1个人,此时有一辆电车正驶来,你身边有一个扳道器开关,你可以按下开关或者拉下绳子来让电车驶入备用轨道,轧死那1个人救下5个人,也可以什么也不做,让电车按原轨迹行驶,那样电车会轧死5个人,保活1个人。

这个问题有很多衍生版本,其中一个是:天桥上的工程师发现远处一辆电车正向5个人驶去,而这5个人并不知道自己面临死亡,工程师也无法通知他们,同时工程师知道自己太瘦小,即使跳下轨道也无法阻拦电车,但是恰好有个胖子路过,这个胖子的体重足以让电车脱轨,那么工程师是应该推下胖子救下那5个人,还是什么都不干看着那5个人死去?

版本2:失事飞机即将解体,机长是该选择立即降落在人口稠密的市区撞死地面的行人救下一飞机的人,还是飞出市区但是会在空中解体,牺牲一飞机的人挽救地面的人?

版本3:某市强大的黑帮头目威胁一名法官必须将一个无辜的人判处死刑好霸占对方的妻子,如果法官不按他说的办他将在这个城市制造多起命案,法官是该判这个无辜的人死刑以挽救更多的人,还是牺牲更多的人判这个被冤枉的人无罪?

以上案例,都假设当事人不会受到法律追责,仅只要求做道德选择

这几个衍生版本的选择难度,看起来都没有原始版本大,第一个衍生版本里,工程师如果推人下桥,那就是主动谋杀,虽说已经假设了不会被追责的前提,但工程师会受自己的良心谴责,所以大概率不会这么做;第二版本里,机长的职业操守应该会让他坚守一个基本信条:选择了这架飞机的乘客,他们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或者付出代价,而不是把这种代价转嫁给地面上的人;第三个衍生版本里,如果法官因为坚守法律尊严而导致其他人被黑帮杀害,这是黑帮的错,不是法官的错,所以法官应该会坚持依法办案。

选择难度最大的就是原生版本,原生版本和衍生版本最相似的核心一点在于:当事人如果什么都不做,那就等于没有参与到事件里,也许可能会有良心不安,但终究不会背上道德罪衍。

相比衍生版本,原始版本有个很大的“道德诱惑”,那就是你只需要轻轻按下开关,就可以挽救5条人命,对比用很大的力量推人下桥、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去破坏法律和惨烈地撞死地面行人而言,按下开关是举手之劳,毫不费力,而且所有的人都知道5条人命多于1条人命,一方面是行动上毫无困难,一方面是5:1的“巨大收益”,按下开关的人虽然会为那1个人的死亡感到歉疚,但是救了5个人,又是一个很大的“功德”,足以安慰自己的良心,这可能会是很多人选择按下开关的原因;而不肯按下开关的人,也有足够的理由:眼睁睁看着电车轧死五个人虽然难过,但唯一可以安慰自己的是这五个人不是自己主动杀害的,自己没有参与到这件事里,不必对此负有良心责任,而一旦按下开关,那自己就杀了一个人,所以采取“不干涉”的态度,这也是中国人的生存哲学之一:不参与因,不负担果。

再说说“枪毙原居民难题”,可能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枪毙一个原居民救下那19人,我猜测原因有两个,一是面对独裁者,我们会害怕不听他的话被他毙了,二是1:19这个比例远远大于1:5,杀一人救五人已经是“功德”,现在在受到武力胁迫、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杀一个人救十九个人,不仅因为迫不得已可以不受良心谴责,甚至可能因为自己救了十九个人而感到自豪……

我推测,当“杀救比”的比例越来越大的时候,我们受到的良心谴责和外界对我们的道德压力就会越来越小,当这个比例大到一定程度之后,比如杀(牺牲)一人可以救一百人、一千人的时候,或者牺牲一个家庭可以拯救一个村庄,牺牲一个县城可以拯救一个省会,牺牲一个地区可以拯救半个国家的时候,那么这种难题将不再是难题,反而会成为荣耀,成为被万众膜拜的丰功伟绩,成为世代传颂的英雄史诗。

古往今来这样的例子已经有很多,就不展开了。

那么我们稍微延伸一下这个话题,这个话题的本质是:

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可不可以牺牲少数人?

这是个非常难回答、也非常不方便讨论的问题(原因你懂的),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以集体主义为根本、人人受集体主义教育长大的国度里,是无法讨论的。

我们本能的认为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但是我在想一件事:我们要集体的目的,不就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人吗?那么怎样才能保护每一个人?

话题到这里就没办法再往下展开了。

如果问我到底该不该为了救5个人而牺牲1个人,我想我的回答会很简单,我既不会考虑道德,也不会考虑法律,我只是认为:没有理由让这一个人为那五个人做出牺牲。

如果我们接受五个人比一个人重要、村庄比家庭重要、大局比局部重要的价值观,我想这是很危险的,因为只要换了场景,换了时间,我们每个人都会成为少数,而要是换了场合,我们每个人都会被要求为其他人做出牺牲,这样下去,整个社会没有一个人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