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陈拙。

我前段时间重读我偶像的资料,看到对他的评价,特别悲伤:他一生的屈辱和最后的死亡,都因为他的那张嘴;如果不是那么嘴硬,他也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绞死了。

他就是哲学家苏格拉底,和孔子一样的臭脾气,但多了一样东西,就是嘴硬。

嘴硬到啥程度呢?

当时古希腊法律挺不健全,要审判一个人,就拉到几千人的会场上,让民众谩骂,骂到一个程度就审判。律法起不到特别健全的作用,主要看人们喊的“绞死他”声音够不够大。

苏格拉底就挺反对这种做法,到处说这样不对,然后人们把他拉到了会场上。他没求饶,而是开启了一场1v几千的辩论,嘴硬到了被绞死前的最后一刻。

千年过去,法律健全了,苏格拉底这样的人上了法庭,不会再因为嘴硬被绞死,反而成了一种优良品质——

无论是律师还是检察官,都允许辩论或发言。

今天我要给你们介绍的,就是我刚认识的一位嘴硬朋友:前检察官陈法言。

她不只是普通的检察官,而是面对重大疑难案件,代表国家指控犯罪的公诉人。有一起案子,涉及三四十个被告,她开庭三天一夜,嘴上说得起了泡,最后一天开到晚上11点,最终维护了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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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影视剧照

曾经有一起3亿元的出纳贪污案,她花了一周时间核对账目,连几分钱的差额都要和人争论。

甚至孩子出生前一天,她依然站在法庭上滔滔不绝。

如今她也来到天才,把自己的故事记录在了今天的头条文章里。

如果你想要听听她亲口聊自己的职业生涯,也可以点击下方的链接,那是她和天才捕手fm主持人猛哥的口述亲身经历。听完以后,你会明白,这帮嘴硬的人是如何保护这个社会,帮助生活在其中的每个人。

以下是她口述的文字记录:

陈法言给同事留下的印象是特别聪明。

因为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能给自己揽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她后边给我解释,这不是聪明,更可能是因为她敢拼命,“我那时候办案办起来都不理人的,没空跟他们交流。”

所以每次院里有挑战的案子,领导分配给她时都说 ,“你身体好,这案子给你办吧。”

当时还是新手的她听到领导的话特别紧张,“坐在法庭上有使命感,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怕说错一句话,丢自己的脸,更丢国家的脸。”“每次开完庭,就很虚脱,好像又参加了一次高考,压力也很大。”

她揽到最大的案件之一,是当地特大制毒、贩毒案。

她对一个数字记得特别清楚——提审41个犯罪嫌疑人,面对几十个律师。

她很清楚的知道,只要公诉人在自己的环节做好,办完这个案件以后,“我本地区可能三五年之内基本上买不到毒品了。”

当这些犯人被抓捕以后,公安机关的工作就已经完成了,他们会获得一种巨大的成就感。而陈法言的挑战却才刚刚开始,“侦查机关是把这个案件查清楚,然后移送到我们这里来,我们这边要做的是,是精准地指控犯罪。”

还有没有更多的同伙没被抓到?

这里面谁是主犯和从犯,每个人说真话了没有?

该如何在法庭上建议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我们公诉人要让犯罪嫌疑人不只是被抓捕,还要得到应有的惩罚以及教育。这个成就感才会到来。”

他们在真正到法庭上,跟对方“嘴硬”之前,要花费远超庭上发言数倍的精力与时间。

而他们起诉的过程也不会一帆风顺,有的时候还不得不面对遗憾。因为很多案子,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比如说证人或者是一些被害人,可能就是不愿意配合检方,这种情况还不少。

检察机构这时会选择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补充侦查。达不到起诉标准,就只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时她觉得这是一种无奈,却又觉得这是一种必要的规则。

这41个人里,就有证据不清晰的情况,有几笔事实是认定不了的,最终陈法言开启了补充侦查,通过突破口供,追加认定病毒两千克。

她花费大量精力,追诉了两名原本逍遥法外的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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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以后,她才有时间,去感受职业带来的成就感,好像回到第一次出庭宣读起诉书那样“我受某某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如果只是听她说完一些,我觉得公诉人这就是一个必须嘴硬的职业。

陈法言却告诉这种说法只对了一半。

“嘴硬,但心要软。”

她给我举了个例子——

她曾提审过一个团伙诈骗案,有个犯罪嫌疑人是台湾人,他就提到自己的老母亲 70 多岁了,因为他到了福建以后有个习惯,每个星期给自己妈妈打个电话报平安。自从被抓以后,他在看守所里,对自己妈妈的情况完全不了解了。

对方说着就掉眼泪。

陈法言听到对方说,家里只有个母亲,没有其他亲戚去照顾的时候,去找了看守所的民警。她问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能不能允许这个男人给妈妈打个电话,就让报一个平安即可。

“这个人非常非常感激。”

最后的提审过程也明朗了,因为从这里开始,男人的认罪态度也特别好了。

其实这个事不在陈法言的职责范围内,甚至一般人也不会去做这个事儿,好像有点多管闲事的味道。但陈法言觉得,给人一点温度,我们会得到回报的。

即使没有回报,她也认为这样的事儿有价值,“我觉得法不容情这个词本身是没错的,一本法条放在那里,给人的印象肯定是冷冰冰的,但是我觉得司法它是有温度的,因为规则是由人去执行的。”

她希望司法在每个人的脑海里,留下的第一印象,是温情而不是冷酷。

当更多人说起,法律就是用来惩戒恶人的时候,她会站出来说,法律同样是在保护无辜的人——如果我们仅仅把司法当成伤人的剑,那就会对它畏惧而不去理解。只有把它当成守护我们的铠甲,才会愿意时常“擦拭”,更愿意对其信任和了解。

所以她想要记录自己在公诉人岗位的十年,用这些案例,去让大家看到法律的另一面。

她的故事系列就叫【公诉人】第一篇故事已经刊发在了今天的头条文章里。

点击音频,你还可以听到她的亲口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