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妇女群体权益保护,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守护“半边天”,4月25日,厦门市检察院与市妇联联合举办“法治守护半边天 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国钦通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情况,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超英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等厦门社会各界妇女代表参加座谈。

“2023年以来,共依法起诉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犯罪267件283人。妥善办理涉家暴、婚恋等因素的虐待、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市检察机关保护妇女权益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郑国钦通报了近年来检察机关保护妇女权益工作开展情况。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离不开法治护航。近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与市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做好惩治犯罪、司法救助、诉源治理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加强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抓实抓好。

依法惩处侵犯妇女权益犯罪,筑牢妇女权益保护屏障。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决策部署,依法起诉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妥善办理涉江西、湖南等多省的拐卖精神或智力障碍妇女系列案,立案监督案外拐卖妇女犯罪,引导公安机关深挖犯罪并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做法获最高检推广。

加强精准监督和特殊保护。强化对侵犯妇女权益的刑事审判监督。围绕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领域,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共支持遭受恶意欠薪等女性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仲裁)115人,帮助追回款项83.7万元。

持续抓好涉案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畅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全市两级院均开辟“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优先接待、办理残疾妇女等五类控告申诉案件,2023年来共办理涉妇女信访事项近2000件。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春晖护蕊”等活动,联合妇联实行困难妇女救助案件家庭经济状况、社会救助需求“双审查”制度。共为28名因案致困妇女提供司法救助77.5万元,从受理救助申请到获得司法救助金最快3日内完成。

深化综合履职,强化妇女权益保障综合治理。坚持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治罪治理并重,把抓前端、治未病融入检察履职。常态化开展“女童保护”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共为在校女学生开展防性侵害宣讲361场,受益学生2.5万名。“女童保护”项目被纳入厦门市“八五”普法规划,获评厦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铜奖、福建省第四届新时代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十大最美项目之一。

活动中,受邀代表、委员和与会人员充分肯定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并结合工作职能和实践经验,就专业化办案、以案释法强化宣传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表示将继续与检察机关密切沟通协作,共同守护“半边天”的合法权益。

妇女群体权益保障是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下一步,厦门市检察院将与市妇联联合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犯罪,做好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惩治犯罪、司法救助、诉源治理等各项工作,在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方面展现更多厦门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