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呼和浩特警方破获了一起卖淫嫖娼案,买卖双方差异太大被网络热议。
当天,警方接到有人打电话举报,说某公寓楼内,有人从事卖淫嫖娼的非法活动。
于是,警方很快赶过去。
警方的工作记录仪拍下了处理全过程。
一看到警察来,嫖娼的男子反问“你们是哪个派出所的?”
警务人员提醒他赶紧回答问题,不要墨迹。
小伙子这才如实交代了实情。
他说,自己和卖淫对象是在网络上认识的,聊了几句之后就谈好了500块钱的价格。
不过等他赶到约定的公寓楼,上房间看到了对方,又下来了。
原因是小伙子觉得500块钱太贵,他反悔了,下楼了。
面对警察询问,他回答“我没做我就下来了。”
原来,这小伙子姓张,是2004年出生的,今年刚20岁。
而他找的那个“合作”对象,是1967年生的,今年57岁,这也是小伙子嫌贵拒绝的原因。
不知道两人事先有没有通过微信视频看一看对方,小伙子是到了现场发现接受不了,才终止了交易。
不过,警察到房间里的时候,那位57岁的女子,衣冠不整,正躺在床上。
之后,两人双双被带走拘留。
57岁女子姓陈,是黑龙江人,据警方人员说,这陈某是个惯犯,长期活跃在呼和浩特,从事非法交易。
小伙子倒没有前科,这是头一回。
估计他还觉得委屈,“没有做”也被抓。
不过新闻一经在网络传播开,吃瓜群众们的评论真是风趣又幽默。
有人说这小伙子是真饿了,什么都吃得下。
这就有点冤枉人了,小伙子不是明确说了自己看到对方的样子之后就下楼了吗,终止了交易。
还有人说这年龄差刷新了自己的三观,毕竟,女57,年龄可能比小伙子的妈妈还要大呢。
更有人说小伙子可能没经验,差点被坑了。
毕竟前几天四川警方破获的类似案件,那个81岁的大爷找个57岁的做这交易,只花了25呢。
更有人说搞不懂,这谈好的500块,是谁给谁?
大妈给小伙子,还是小伙子给大妈?
按报道中来看,是小伙子给大妈,不过没给成。
有时一个人上网也挺无助的,网络上这样的新闻,让人不知说什么好。
经过这次“出名”,估计小伙子再也不敢了吧。
至于那个惯犯陈某,已经57岁了,就找个正经工作,哪怕钱少点,至少踏实、安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