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招!生!啦!
镇海各镇(街道)幼儿园秋季招生啦~
更多报名详情,一起往下看!
招宝山街道
小班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招宝山街道,且户籍迁入(申报)招宝山街道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
2、居住在招宝山街道,且居住地房屋产权属父母。
3、居住在招宝山街道的随迁适龄儿童。
蛟川街道
小班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年龄范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
(1)蛟川街道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小班招生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录取,适龄儿童均可报名,按照房户一致、户籍迁入(申报)时间、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居住证等排序录取,额满为止。超出计划部分的适龄儿童进行统筹调剂,若不服从调剂,则视为放弃。
(2)因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服务区划分调整,导致适龄幼儿与兄(姐)不在同一幼儿园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按照“长幼随园”政策,安排在兄(姐)同一幼儿园就读。
(3)符合政策的特殊招生对象:主要包含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蛟川街道“安商优企”政策人才子女、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
骆驼街道
小班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年龄范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一)骆驼街道适龄户籍儿童:户籍迁入(申报)骆驼街道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居住在骆驼街道,居住地房屋产权属父母者优先(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以上)。
(二)其他适龄儿童:因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学额限制,区内其他(镇)街道适龄户籍儿童、随迁适龄儿童仅可报名实验幼儿园沁澜园区、骆驼街道星澜幼儿园、骆驼街道乐星幼儿园。
庄市街道
小班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小班幼儿: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1.满足幼儿户籍在庄市街道(户籍迁入截至2024年5月6日)且父母在庄市街道有产权住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及以上)。
2.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时户籍与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下同)处,父母双方在宁波大市内均一直无房(提供无房证明),随父母居住在祖辈处(居住地为祖辈产权住房),视同有房有户。
贵驷街道
小班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小班幼儿:年满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澥浦镇
小班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有户有房:
户籍在澥浦镇且居住地房屋产权属父(母)(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以上);
2、有户无房:
户籍在澥浦镇的幼儿;
3、有房无户:
居住在澥浦镇且居住地房屋产权属父(母)(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以上)。
4、随迁适龄儿童
九龙湖镇
小班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 儿童户籍在镇海区九龙湖镇或父母在镇海区九龙湖镇产权住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及以上)。落户及房产取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林溪竹语、云溪峰境住户凭有效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即可。
2. 随迁适龄儿童。随迁儿童申请在我镇入园,优先满足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随迁儿童入园:(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镇海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招生报名日期(5月11日),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到查验日仍在有效期限内;(2)父母至少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镇海区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截至招生报名日期(5月11日),依法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连续6个月及以上,补缴无效。
3. 符合政策的特殊招生对象。主要包含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
来源:镇海教育门户
编辑、一审:胡馨文 二审:朱其豪
三审:王日成 终审: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