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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们聊到,经过景监的介绍,商鞅终于得到了面见秦孝公的机会。

他原本精心准备了关于“帝业”与“王业”的游说词,希望能以此打动秦孝公。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秦孝公听得直犯困。

商鞅见状,迅速调整策略,祭出了他的第三套方案——“霸业”。

这一招果然奏效,秦孝公立刻精神抖擞,对商鞅产生了深厚的兴趣,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经过深入的交谈,秦孝公决定采纳商鞅的建议,实施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于是在公元前356年,也就是秦孝公在位的第六年,变法正式启动。

变法都有哪些内容呢?

第一,商鞅颁布了新的法律制度,并引入了连坐制度。

什么是“连坐法”呢?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个“伍”里有一家违反了法律,而其他四家没有及时发现并举报,那么整个“伍”的成员,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这种连带责任制度,在当时是非常前卫的,它极大地提高了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意识。

说个冷知识,商鞅变法前,秦国就已经开始了“什伍制”。

这种制度,将十家编为一什,五家编为一伍,并分别设立什长和伍长进行管理。

商鞅在此基础上引入了连坐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百姓的管理。

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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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军事方面,商鞅推出了军功爵制,以此来激励士兵在战场上奋勇杀敌。

只要秦军士兵能够斩获敌军甲士的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的赏赐。

这个爵位共分为二十个等级,每个等级都代表着不同的荣誉和特权。

而且,这些爵位不仅仅是空头荣誉,它们还有着实实在在的“用处”。

如果你的爵位够高,就算犯了法,也可以用爵位来相抵。

比如说,你有一级爵位,不慎触犯了法律,那你的爵位就会被降到二级,算是对你的一种惩戒。

但如果你是二级或以下爵位的人犯了法,那可就惨了,爵位会被直接取消。

这样一来,爵位不仅代表着荣誉,更是一种“护身符”。

更打破规则的是,这个政策,对所有人都是一视同仁。

在这里,即使你出身贵族,如果没有立下战功,也拿不到爵位。

这个制度,是秦军战斗力突飞猛进的基础。

从此之后,敌军的人头那就不是人头,而是亮闪闪的金子。

谁能不疯狂呢?

当然,重要的是,这个制度打开了底层人民向上的通道。

对于社会稳定,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许多出身低微的士兵,看到了通过军功改变命运的可能,当然了,与之对应的,也极大地削弱了旧贵族的世袭特权。

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资治通鉴》

第三、推动农业生产。

当时的秦国,地广人稀,商鞅因此鼓励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

为了让人们更加专注于农业生产,他甚至规定,家中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的家庭必须分家,否则将面临更重的赋税和劳役。

另外,为了增加人口,商鞅还把目光投向了三晋,招他们的人来秦国垦荒。

当然了,也不是白来,给房给地,而且还不用承担徭役、10年内免除赋税。

有了人口,就不缺粮食,顺带着兵源也就有了。

真是一举两得。

可以看到,商鞅变法的这些内容,彻底将秦国变成了一个战争机器。

虽然,得到了旧贵族的强烈抵制。

但秦孝公不傻,他见到了日益强大的秦国,还有对外战争的胜利。

谁是谁非,他很清楚。

当然,在变法之处,商鞅取信于民的一些举措,也值得管理者们学习。

当时,他还不叫商鞅,是卫鞅。

卫鞅怕老百姓不信他的新法,就在国都市场的南门竖了根三丈高的木头,还贴出告示说,谁能把这木头搬到北门去,就赏他十金。

老百姓们都觉得这事儿挺奇怪的,没人敢尝试。

卫鞅一看,加码到了五十金。

结果,真有个人站出来把木头搬到北门去了,卫鞅也爽快,直接给了他五十金。

这事一传出去,新法就顺利推行了。

但一年后,还是有很多国都的老百姓,抱怨新法不好。

这时候,太子也触犯了新法。

卫鞅就说了:“法律不能执行,都是因为上面的人不遵守。”

太子是王位继承人,不能动刑,那就对他的老师公子虔用了刑,脸上刺了字。

百姓们一看,连太子犯了错都要处罚,更别说市井小民了。

于是,新法彻底得到认可。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记载,新法实施了十年之后,秦国路上丢了东西都没人捡,山里也没有强盗了,老百姓都勇于为国家去打仗,不敢私下斗殴,地方上也治理得井井有条。

当初那些抱怨新法不好的百姓,现在也都改口说新法好。

然而,卫鞅却表示:“这些都是扰乱法律的人!”

于是,就把这些议论者迁到边疆去了。

从此以后,百姓再也不敢议论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