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来说,你婚前借的钱,那是你自己的负债,跟婚后的配偶无关。不过这主要是个理论,现实生活中还得具体看是什么债务、金额多少、用途等等,而且也很难分得清。

我们先看法律条款。在《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中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就是夫妻可以随时协商约定财产和债配,并执行。如果为了防止对方不遵守,那就得采用书面形式来体现这个约定。

其实《婚前财产协议》及其公证文件,都属于这类约定。在婚后协议、离婚协议等等之中,也都可以规定双方同意的财产和债务的处置和分配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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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总有双方忘记的时候,即大多数夫妻或者对象,并不会真的用书面协议去完成这个约定的动作,很多是口头约定,或者写了协议但内容不明确,此时就适用《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其实就是【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细则。

不过,法律条文也有未能详述的部分,当然也会有在实际中执行时的漏洞。我们职场人士相亲、恋爱和结婚时,除了考察对方的基本要素之外,也会关心对方的收入和资产等,但我们容易忽略并忽视对方的债务。比如对方婚前有不少外债,你不问的话,对方一般不会主动告诉你,告诉了你,不一定说全。

我们太多群友结婚后,发现对方透支了信用卡20-80万,在炒股,而且大多数是亏了......

继续,你问了,对方也告诉你了。最容易被发现也很难隐瞒的就是房贷,比如婚前对方已经买了房,这个是赖不掉的。其首付了100万,剩余欠银行的200万本金+贷款利息,就要你跟他婚后一起承担了。这个大家都可以理解,但你不可接受的是,对方还有另外100万负债,这部分是借的高利贷,他用来高消费、旅游、泡妞甚至赌博输掉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关键他欠的是民间机构的高利贷,利息非常高,利滚利,说起来是对方的婚前债务跟你无关,但婚后你必然要跟他一起承担,否则债主上门逼债、泼漆、堵门、毁坏物品、打杂抢烧甚至要你俩的命,电影和连续剧可是写实并美化的人间生活。届时你就后悔莫及了,怪自己当初婚前不查,甚至觉得就不应该结这个婚。

所以,所谓婚前债务各归各的,这是个漏洞。你跟对方结婚后,对方用他婚后的工资来还他婚前的负债,这等于还是用了你一半的钱,你俩用于婚后生活的钱就没多少了或者只剩下你的工资,你失业了怎么办呢?配偶也失业了,你怎么办?婚前负债说起来不需要婚后共同承担,实则是个伪命题

当然,如果对方婚前负债是因为买了车和房,婚后夫妻一起共用共住的,那么共同还债,这种算婚前的投资,还算最好的婚前负债情况,最怕的就是对方婚前的债务因高消费、创业甚至赌博、犯罪而起。

接着,你还有一个不可理解的负债,对方婚后告诉你,他欠了亲戚100万,有借条。

尽管这100万欠款跟你无关,但你作为他的配偶,你要跟TA一起对这个债权人低声下气、付出情绪价值。更为重要的是,跟如上所述类似,婚后你的配偶要去还这个100万,因这100万势必要压缩你俩的婚后开支,生活水平大打折扣,甚至吃糠、吃土、卖身。即使不需要求爷爷借奶奶的,他还的这100万中有50万还是算你的。

这里面是很难扯清的,如果你一旦发现对方婚前负债累累就提出离婚,这可能算利益方面的明智选择。

但离婚可不是难么容易的,牵涉到更多,家庭、社会、名声的,尤其有了孩子,还得谈好抚养权和义务。这里面麻烦的另外一点就是离婚时的财产和债务分割,又是个狗血的事,估计得请律师,否则你头搞昏了也不一定能清楚自己下一步该如何行事。我找了张图,示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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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虽说个人的婚前债务,在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帮忙还,但现实中并不是如此,你要将之拆成如下4点。

  • 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
  • 2,如果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能够被证明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夫妻共同偿还
  • 3,无论哪一种债务,如果想婚姻延续下去,则配偶不用偿还≈夫妻共同偿还
  • 4,有的人赚对方的钱,故意隐瞒婚前债务、虚夸婚前财产,或者婚后夸大债务、隐瞒收入

这么看来,有些夫妻婚后搞AA制,也是有道理的,避免了刚结婚就闪离,大额开销比如孩子的教育费用一人一半,平时开销也大多AA即一人一半或者各付各的。

但是,我们要防着上述第4条中的这些“有的人”,他们将婚姻当做股份制合作。并不是他们多么坏,只是形势比人强,也许你也认同股份制合作婚姻,喜欢AA制婚姻。

我们简单来看个星友小雨的提问,小雨性别未知,我们的回答就不分男女。

“幽哥你好,父母打算给我首付100万买房,如果我写好欠父母100万首付的字据,这样以后结婚是不是就算婚前财产?”

这100万是你写了欠条的债务,不算你的婚前财产,而算作债务。婚后你要用你的积蓄和工资去还的。

只是借款人是你的父母,哪一天你不孝顺了,父母是可以起诉你的,问你要回这100万欠款。至于有没有利息,得看你跟父母在借款协议上的说明,即你现在说的所谓“字据”。

但这个字据你将来的老婆/老公不一定认可,所以要让法律和法庭认可,配偶才会接受。你得继续拿着这个借款字据,去公证处公证下,这才成了证据。

不过你这么算计,你女朋友/男朋友知道吗?届时这个100万就是你的婚前负债了,你的老婆/老公不但需要跟你一起还剩余的200万银行房贷,还要被动跟你一起偿还这100万亲友的首付款借款,只不过这里的“亲友”是你的父母。

总之,这个向父母借钱的字据你想立,还是可以的立的,只是需要公证下才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婚后不要轻易拿出来,否则影响夫妻感情,除非你找了个专门骗婚的老婆/老公,你发现对方是来讹诈你的钱财并随时准备拿了你的钱、财产跑路的人。

以上,不得了,回答之后让人感觉到细思极恐。

大家婚前多多考察,尤其对方的债务。欠银行、欠赌场、欠亲戚、欠父母的钱,都是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