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条核对无误,可以进行销毁!”随着一声令下,一辆装有涉案假酒的车辆缓缓驶入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废车间,假酒销毁行动正式开始。4月23日,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了涉案假酒销毁行动,市检察院进行同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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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从今年2月说起,该案承办检察官在对案件进行“回头看”时发现,此前办理的徐某某等3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进入执行环节后,因被告资金不足,涉案假酒一直未被销毁。为此,检察官就资金问题与市法院进行沟通,在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资金后,市法院依法对该笔资金进行冻结用于涉案假酒销毁工作。

资金筹措到位后,市检察院立即邀请具有固(危)废处置资质的环保公司提取涉案假酒样品送检以确定销毁方式。经鉴定,所有涉案假酒均可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危)废综合处理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为确保行动依法依规开展,杜绝涉案假酒及相关包装再次流入市场,检察人员在现场对照涉案物品明细进行清查,对销毁假酒过程全程监督。据悉,此次行动销毁的假酒共有193箱,总价值103万元,当前涉案假酒已全部销毁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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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不仅侵占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正常市场份额,也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此次行动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参与销毁行动的检察官表示,接下来,市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以检察之力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屏障,当好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向好的“服务员”。

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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