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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小学

一、二年级“乐考”

政策详情

重点内容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小学一、二年级“乐考”工作的通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原文件),自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开始,在小学一、二年级全面取消纸笔考试的基础上,由各学校自主创设闯关式、任务式、探究式等测评活动,采取游戏化、情景化、模块化、项目化等形式实施“乐考”。鼓励各地在小学中高年级部分学科开展“乐考”探索。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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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实施要求和组织保障3部分内容。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6条施考要求中:

(一)严格依标测评。强调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坚持教学评一致性,依据课程标准中的学段目标和学业质量标准,制定测评目标。鼓励各学校因地制宜组织制定测评方案。

(二)注重任务多元。充分考虑学生学情和个性特征,多元化设计测评任务,供学生自主选择。鼓励给学生提供多次测评机会,让所有学生在活动中都能获得成功体验。

(三)鼓励学科融通。鼓励打破学科界限,由多学科教师共同设计“乐考”活动,力求实现对学生进行多学科素质能力的综合测评。注重发挥测评育人功效,活动设计力求做到“五育并举”。

(四)创新测评方式。测评活动的组织、实施应契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激发学生学习和参与兴趣,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并丰富活动组织形式。实行现场评价、即时反馈,测评结果以等级、通关、荣誉激励等方式呈现,不得使用分数呈现。

(五)融入日常教学。鼓励各地将“乐考”理念融入日常教学,在作业设计、随堂检测中普遍运用,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乐考”促“乐教”“乐学”。

(六)强化结果运用。高度重视“乐考”评价结果运用,强化测评信息分析,为教师教育教学反思和学生自我评价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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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

《通知》对组织实施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强调市级加强统筹调度,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步骤。 各县(市、区)要组织学校“一校一案”制定“乐考”实施方案。 省市县校四级将加强教研支撑,组织教研部门将“乐考”作为有组织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学校、教师组织实施能力。

同时加强工作督导,将小学一、二年级“乐考”工作实施及落实情况纳入教学视导和督学督导,对“乐考”典型经验、特别是优秀案例的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范式,供各地学习借鉴。省级每年将遴选一批“乐考”“乐学”先进经验,通过多种形式予以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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