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要打破刚性兑付了吗?

据《财新周刊》封面文章《处置问题险企》介绍:

“正在修订过程中的《保险法》草案中已新增提出: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依法进行保险业务转让的,经批准,可以对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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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意思呢?

根据《保险法》第92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有两种处置方式。

1、转让给其他寿险公司;

2、如果窟窿太大,其他寿险公司不愿意接盘,由监管部指定的寿险公司接受转让。

该条文保障了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不会因为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破产而受到影响,因此人寿保单被认为具有刚性兑付的效力。

按照《财新周刊》的说法,如果“可以对转让后的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保单持有人不会得到全额救济,将打破刚性兑付。

下面,让我们梳理一下寿险公司的运作模式!

人寿保险兼具保障与储蓄的功能,很多客户更看重储蓄功能。哪家公司的预定利率高,就购买哪家的寿险产品。

寿险公司收到保费后,必须进行投资以获取更高的收益,才能赚取利差收入

然而,投资有风险!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有三种风险:

1、利率风险

当利率进入下行周期,寿险公司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下降,出现利差损,已售出的固定利率长期保单将带来较大亏损。销售越多,时间越长,损失就越大。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当时两位数通胀率的背景下,一年期存款利率最高超过10%,而寿险保单利率也接近这个水平。

1996年,有人为两岁的儿子一次性投入1万元,55岁后每月能领取7095元,秒杀目前大多数人的退休金。

之后,随着通胀率下滑,利率也在下降,寿险公司此前出售的高利率寿险产品成为了负资产。

2、市场风险

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私募股权、不动产等,价格随行就市,都是波动的。

当市场价格长期跌破成本,变现时就产生了实际亏损。

3、信用风险

这是指债券类资产不能兑付的违约风险!

尽管市场上的投资品种五花八门,但很多产品的底层资产就是房地产,包括不动产实物、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房企发行的股票和债券等,保险公司都有涉足。

随着房地产行业下行,以上涉房投资的风险不断暴露。

为了应对投资风险,保险行业建立了类似于银行存款保险的保险保证基金,每笔业务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资金来源,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

截至2022年年底,保险保障基金余额2032.98亿元,其中财产保险保障基金1244.03亿元,占61.19%;人身保险保障基金788.95亿元,占38.81%。

而人寿保险属于人身保险,没有单独公布其保障基金余额,但上限不会超过788.95亿元。

不到800亿的保障基金,应对行业6000~1万亿的高风险资产,显然有些吃力。

这就是寿险打破刚性兑付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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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障基金有什么作用呢?

1、财险保障基金类似于银行存款保险

财险公司被撤销或破产后,保单持有人的损失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予以全额救济。

超出5万元的部分,个人保单持有者的救济金额为90%;机构则为80%。

2、寿险保障基金不直接赔付给保单持有人

寿险公司被撤销或破产后,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将被其他寿险公司接管。

但是被撤销或破产的寿险公司早已资不抵债,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的保单利益,接管的寿险公司肯定不愿意当大冤种,只能由保险保障基金提供救济。

这又分为两种情况:

保单持有人为个人,救济金额不超过原保单利益的90%;保单持有人为机构,救济金额不超过原保单利益的80%。

不足部分由接盘的寿险公司承担。

当然,保险保障基金也不是白给的!

通常情况下,寿险公司被撤销或者破产,是没人愿意接盘的,只能由监管部门指定一家新成立的公司接管。

保险保障基金就会把处置损失,即支付的救济金额扣除清算得到的收入,转为新公司的股权。

以恒大人寿为例,接盘侠为新成立的海港人寿!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7.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25%,为第二大股东。

截至目前,我国还没有保险公司破产,共有8家险企被接管,分别是永安财险、新华人寿、中华保险、安邦保险以及明天希的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

此外,东方人寿因被德隆系挪用资金而被停业整顿,但一直没有注销;而国信人寿在开业仅4个月、没有签发一张保单的情况下,就因违规而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