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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手记

我叫徐敏林,在长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每天我都会接触到各类执行案件,群众之事无小事,每个案件我都会认真对待。因此,我获得不少群众的认可。

4月22日,申请人兰某将一面印着“陈年老账见光明 廉正清洁追欠款”的锦旗送到我们办案团队。

案件是这样的:马某向兰某赊购一台收割机,价格为48500元,后马某先后共支付欠款40500元,并就剩余8000元欠款出具欠条,约定利息为2分。2022年,马某向兰某转账5000元,2023年,兰某诉至长岭法院,长岭法院依法判决马某给付欠款8000元及剩余利息。2024年3月,兰某向长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我第一时间线上查询马某银行账户,发现账户内有8300元存款,我马上冻结该笔款项,然后到银行线下扣划。收到第一笔汇款后,兰某担心剩余2600元数额较小,执行无望,我耐心地安慰兰某,案件虽小,但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定会竭尽全力。

为了寻找马某财产线索,我来到被执行人马某住所地流水镇,经过多方走访得知,马某外出打工,有固定收入,于是,我便定期查询马某银行账户余额,经过几次查询,终于发现马某银行账户汇入一笔款项,于是,我马上冻结该笔款项,然后到银行线下扣划。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非常感谢长岭法院,不仅热心地接待我们,还迅速把欠款执行到位,我今天来给你们送锦旗以表感谢,你们辛苦了!”申请人兰某连声感谢。

获得当事人的认可我深感荣幸。当事人的褒奖是对我的激励和鞭策,我将秉承“诚信、专业、高效、尽职”的原则,办好每一个案子,努力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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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长岭法院

校对:张加新 王楚涵

审核:李磊

编辑:崔苍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