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梅与小刚(均系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小刚发现小梅婚前隐瞒精神病史,而此时小梅已怀有身孕,男方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关系、退还彩礼并赔偿精神损失。

如皋开发区法庭立案受理后,小梅早产生下一子,为早产小孩的抚育问题双方产生明显分歧。法官认为撤销婚姻问题可以依法裁判,但小孩的抚育问题必须尽快解决。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了解案情。就尚在襁褓中的孩子的抚育问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向双方分析利弊,明法析理,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理解。

“法院为我们这个事情花了太多时间,我同意作为孩子的外公贴补孩子的抚养费。”终于,被告的法定代理人表态,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小孩随原告共同生活,由原告抚养;被告的法定代理人自愿代被告贴补抚养费6万元;原告自愿放弃被告返还彩礼及四金的诉讼请求。

协议达成后,原告于 2024年3月21日将孩子从医院接回家中。3月25日下午,陈璇和刘娟带着婴儿用品,与社工志愿者一同前往原告家中看望孩子,原告怀抱年幼的儿子,与法官就孩子的未来成长进行交流,并承诺在工作之余一定多陪伴关爱孩子。

来源:如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