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关于批准发布《便携式声光一体预警设备》团体标准的公告
为推动我省道路交通行业及相关产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进步,促进行业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已完成《便携式声光一体预警设备》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并批准发布,自2024年5月6日起正式实施。
现予以公告。
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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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声光一体预警设备》
团体标准
(来源:浙江交警)
监制:张金永
审核:杨栋栋
编辑:杨 斌 王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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