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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柳州市民政局发布通知,考得社工资格证且此前未申请过奖励的社工,下个月即可申请奖励,符合条件的将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500元、3000元、8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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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和奖励措施

(一)资格条件

在柳州市从事社会工作〔指在我市所属事业单位、城乡村(居)民自治组织、社会服务组织、基层社会服务部门,以及在柳州市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登记的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及各类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工作〕连续满3年且目前仍在从事〔2020年以后(含2020年)退休,且退休前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的人员也可申报〕,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并在中国社会工作网上登记注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可申领奖励。

(二)奖励措施

对符合上述申请资格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按照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等级,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500元、3000元、8000元的奖励。对于2020年以前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按照所取得最高等级职业水平证书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2020年以后(含2020年)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符合奖励条件的,按照所取得的职业水平证书等级的奖励标准分别给予奖励。

02

申报和审核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4月22日至5月6日)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对照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

(二)县级民政部门审核(5月7日至5月17日)

申请人所在单位报送材料至单位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县(区)民政部门、新区社会事务局进行审核。

(三)市级民政部门审核(5月20日至5月31日)

各县(区)民政部门、新区社会事务局汇总本辖区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于5月31日前送达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并现场确认,市民政局进行审核,逾期无效。

(四)公示(6月3日至6月7日)

根据审核结果,拟奖励名单通过柳州市民政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拨付奖金。

市直单位报送申报材料至单位所在辖区民政部门、新区社会事务局,由民政部门审核后报送至市级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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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柳州发布

责任编辑:梁琪

值班总编:冯艳芳

责任监制: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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