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开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到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就动起来了歪脑筋,企图用“代扣分”蒙混过关,到头来终是害己更害人。

近日中午时分,一名女子来到了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审理窗口前表示,她想处理自己在3月20日发生的一起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违法行为。

按照处理流程,民警需要问及有关车辆的信息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具体细节。然而,面对民警的询问,该女子多次含糊其辞,回答态度也很迟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敏感察觉到异常的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了法律告知,明确替代他人扣分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听完民警的严正告知,女子表现出了片刻犹豫,回过神后,她依旧坚称该起交通违法行为确实因自己驾驶时所致,还签下了《被处罚人身份信息核查知晓书》。

为了查明事实,民警立即着手调查,通过调阅电子警察抓拍到的截图,民警发现违法驾驶人明显是一名男性。

令民警感到意外的是,截图上的男子体貌特征与陪同该女子一同前来处理交通违法的男子极为相似,难道是同一个人? 民警随即将两人带至询问室接受进一步调查。

面对摆在眼前的证据,两人承认了企图实施替他人“代扣分”的违法行为。

据交代,男子孙某是该辆机动车所有人,得知自己因违反交通法规须被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后,担心自己后续再扣分可能达到超分状态,就打算让自己女友王某替自己“代扣分”。

而王某碍于两人情侣关系,便答应了请求,现场,她更是在孙某的“怂恿”下,不顾民警多番劝阻告知仍然说谎,在违法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目前,王某因“替他人记分累积分值达到6分”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 车主孙某因“由他人代记分累积分值达到6分”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不论是“替代他人记分”,还是“由他人替代记分”都是违法行为,广大驾驶员切勿触碰法律的底线。交通法律法规是为了保障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请每一名驾驶员务必遵守,安全驾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由长宁公安分局提供
撰稿:闫 漫

编辑:陈 莎

责编:高 琴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上海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