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临时工?南京官方致歉,罚款50退回!涉事交警自责,没开除!

最近,南京市民王先生,因为一张50元的交警罚单有些郁闷。

他是南京本地人,之前一直骑自行车上下班,4月9日那一天却被一名交警拦住,以“自行车没上牌照”为由,罚款50元……

自行车也需要上牌照?是不是今后步行也要先办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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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觉得不服,到处找相关部门求证此事。

结果,南京交管部门很明确的告知他——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自行车不需要在上牌照了!

那是不是意味着交警罚错款了?王先生决定网上爆料此事。

最终,南京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涉事民警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证实——

王先生骑没有牌照的自行车上路不违法!

系涉事民警对于新规理解不透彻造成,他也深深自责,交警队将50元罚款原路退还给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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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管方面也连夜发布了《情况通报》,对该事件做出了详细的说明——

1、撤销王先生的处罚决定,退还50元罚款;

2、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这是一起十分罕见的执法人员犯错事件,虽然只是50块钱的事情,但是影响却不小。

其实,大家愤怒是有理由的。

作为代表公信力的执法者,如果对法律法规吃不透,将会来到什么样的后果?

执法不严?罔顾执法?执法过度?还是错误执法?

这其中的每一项,都会损坏老百姓对执法者的认可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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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情况说明,也有人逐字逐句的研究了一下,发现了一些细枝末节的有趣现象。

这位犯错的交警同事,大概率不是辅警临时工,而是有编制的正牌警察!

有网友豪言壮语,建议交警队应该将其开除……

哪有那么容易得啊!开除一个公务员可没那么简单

按照以往类似事件的处理模式,如果其身份为临时人员,那么第一时间将对其解除劳动合同……

如今,损坏了警队公信力这么严重的问题,居然语焉不详的一句“追究责任”就带过。

除了他是正式编制人员以外,想不到什么其他理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