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房不搬、腾房难”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一块“硬骨头”,近期,洪洞法院开展了强制腾房集中行动,历时3天出动30余名干警,将一批房屋强制腾空后交付给申请人,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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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

案件经过

杨某与张某、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分期偿还原告杨某借款本息共计211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二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因此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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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依法对二被执行人的一处房产进行网络拍卖,该房屋流拍后申请人杨某同意以房抵债。经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申请人杨某将剩余贷款结清,并将房屋流拍的保留价与案件标的之间差价向被执行人张某补齐,张某需在两个月后自行搬离,完成以房抵债流程。

2021年10月,申请人结清上述贷款并将差价补齐给被执行人张某后,被执行人依旧占有该房屋,且在执行干警张贴腾房公告、多次释法说理,由小区物业协助对该套房屋予以停水停电的情况下,被执行人仍对执行干警的教育、责令置若罔闻,并私自接通电闸水阀,迟迟不予腾房。遂我院决定依法强制腾房。

执行现场

针对此次腾房行动,执行局制定了完善周密的执行计划,针对可能出现的暴力抵抗等突发情况,提前做好应对预案,确保整个执行过程安全、规范、有序。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本次行动邀请了洪洞县公证处、小区物业到现场全程监督、见证执行。

到达执行现场,司法警察大队干警迅速拉起警戒线,清退无关人员,执行法官再次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劝说其自行腾空房屋。被执行人只得自行寻找一处库房用于存放家具,配合法院强制腾房。

执行干警对屋内物品一一进行清点搬运,执法记录仪同步录音录像,县公证处对强制腾房现场进行全程记录。历经7个小时,执行干警便将该房产顺利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圆满完成此次腾房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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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

案件经过

洪洞县某村委会与被执行人朱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终审判决被告朱某偿还原告不当得利共计2641751元。案件移送执行后,经过我院进行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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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将调查结果告知申请人后,申请人表示被执行人名下尚有7套商品房、4个车库以及1套商铺均为小产权,未进行不动产登记。执行干警接到财产线索后及时展开调查,在核实后对上述不动产予以进行查封。后案外人对部分房屋提出执行异议,暂无法进行交付。

执行现场

强制腾房当日,执行干警前往不动产所在地,向被执行人朱某履行相关手续,对无异议财产进行逐户检查后,交付给申请人进行保管并告知申请人保管责任,待其余财产异议审查结束后统一进行处置。

此次集中开展的腾房行动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的行为,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洪洞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打通保障群众权益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