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2024”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目标导向,发挥实战效能,统筹各警种平台资源,连续抓获多名在逃人员。

野车主驾驶室玻璃砸碎,盗走存放在车内价值11860.4元的烟酒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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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 ,分局车站街派出所民辅警在尧都区秦署路将因涉嫌盗窃罪被尧都区公安局上网追逃的郝某抓获。经查,2024年3月25日至27日,该郝某伙同他人窜至尧都区金某小区、医院等地多次对他人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实施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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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分局反诈中心民辅警在尧都区某酒店将因涉嫌诈骗罪被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上网追逃的张某抓获。经查,2024年3月10日至25日,该张某以“梁阳”的身份,在太原市小店区康宁街向受害人抵押了一辆奔驰G350汽车并借款41万元,双方签订汽车质押借款合同。3月26日,被抵押的汽车被租赁公司收回,受害人发现“梁阳”的身份系伪造并非车主随即报警。

4月16日 ,分局反诈中心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一举抓获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吉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的孙某。当日,反诈中心收到公安部下发的“断卡”线索,孙某在分局辖区内使用银行卡为诈骗团伙提供转账服务,反诈中心立即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数据研判分析,快速行动,在银行柜台将正在使用银行卡为诈骗团伙提供转账服务的孙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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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以上涉案人员已移交相关办案单位。

警方提示:

1.在逃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的,被缉捕归案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重惩处。

2.涉案人员家属应当积极规劝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3.凡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或者为在逃人员提供隐匿场所和交通工具,资助财物以及提供其他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临汾直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