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文明交通出行的提醒函

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市文明办印发的《关于印发 <安康市市民十大不文明行为纠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文明养犬、餐饮浪费、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 车辆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不排队乱插队”等十大突出不文明行为进行纠治,纠治提升阶段为3 月—11月。纠治期间,城管、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要对十大不文明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并将违法行为人名单报送至市创文办,市创文办将组织媒体进行通报曝光,属于公职人员的,将抄报其所在单位。并同步各市级主流媒体重点宣传,采用短视频、街采、媒体曝光等方,通过视频号、抖音、快手等平台积极推送,定期对不文明行为人进行公开曝光,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处理;非公职人员的,由其所在社区在“黑榜”公示曝光,并进行批评教育。请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交通规则,自觉带头盔、礼让行人,规范停车,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特此提醒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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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政办科

编辑/赵健羽

责编/朱 林

审核/姜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