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花蕾 通讯员 涂诗雨 钟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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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治,对于对外开放大省浙江来说,是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根基,也是一大特色亮点工作。

党的二十大举旗定向,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作出重大部署,强调“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向东便是大海的浙江,有创新的血液,也有开放的基因。与放手弄潮、沟通世界相伴而来的是频繁发生的涉外纠纷。新时代下,浙江法院如何担当作为,先立后破,以高质量涉外审判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4月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涉外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交流会给出了答案。

强化机制建设、聚焦服务大局、提升审判质效……浙江法院不断深化涉外商事海事精品战略,在实践中逐渐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浙江特色的经验举措。2018年至2022年,浙江法院共受理涉外商事海事案件2.7万余件,总标的额达1325亿元,涉及美国、意大利、法国等160个国家和地区。

“这些实践探索确实为浙江带来实实在在的影响力。”浙江高院民四庭庭长徐向红表示,“2023年共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主动选择到浙江法院诉讼,这就是他们对浙江法治化营商环境投下的‘信任票’。”

强化机制建设

完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善做生意的浙江人在时代大潮里如同“地瓜”藤蔓,不断向“外”延伸。走出去谈生意,难免会遇到矛盾纠纷,涉外法治就在这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曾提到一起境外海域船舶碰撞案。

2021年7月,一艘舟山籍远洋散货船在距浙江4300千米外的印度尼西亚港口锚泊时,被一艘航行中的巴拿马籍外轮碰撞,造成船艏、右舷受损,只能在当地临时修理后返回国内。

事情发生了,总要赔偿和解决,但涉及外国船只及公司,处理起来十分麻烦,且多个国内外法院都对这起事故有管辖权。出于对浙江法院的信任,中外两家公司协商一致选择宁波海事法院管辖,并同意适用中国法。最终,经过多轮调解,巴拿马籍外轮所在的公司主动履行了100余万美元的赔偿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中外当事人评价浙江司法机关“非常给力”。

浙江作为对外开放较早的沿海省份之一,浙江法院开展涉外商事专业化审判工作至今已有22年,并随着浙江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而不断推进。

随着跨境电商类纠纷不断涌现,杭州互联网法院于2020年设立了全国首家依法集中审理跨境数字贸易纠纷的人民法庭——跨境贸易法庭。该法庭将办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案件的平均时长缩短至25天以内。

202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浙江高院结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了衢州地区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常山县人民法院跨域集中管辖,其余地区实现基层法院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全域覆盖的管辖方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后向社会公布。至此,浙江省有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从37家增至88家。

2023年3月,在涉外民商事管辖“全域化”的基础上,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杭州国际商事法庭、宁波国际商事法庭相继成立,探索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不断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体系日臻完善。

作为海洋大省,浙江有着6486千米的海岸线,具有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和海运产业等优势。浙江的海事审判在护航“蓝色经济”方面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宁波海事法院积极推动涉外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不断巩固深化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先发优势,审理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移送海事法院的涉外刑事案件,探索建立全国首个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浙江海事司法影响力稳步提升。

聚焦大局发展

增强精准服务保障力度

涉外无小事,案案连政治。浙江法院坚持高要求“讲政治”,坚决做到“从政治看、从法治上办”。一方面,强化府院联动,健全专人专报、上下畅通的涉外重大敏感案事件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浙江高院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商务厅等单位保持常态化沟通,积极为完善涉外领域立法、强化海外利益保护和经贸摩擦风险应对等建言献策。另一方面,严格内部把关,健全浙江法院国际区际司法协助工作专办员制度,对国际区际司法协助请求强化内部审核,及时研判和妥善应对各类涉外风险挑战,妥善处理多起可能影响我国司法主权的不适当请求,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利益。

浙江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深度参与国际经贸往来。2018年,浙江高院出台《关于为我省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19条具体举措,明确国际贸易、外商投资企业、海事海商及涉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各类纠纷审理要点,涵盖立案、审判、执行、司法服务、多元解纷等各环节,为浙江法院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引进来”方面,浙江法院承担着以司法护航一流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建设的重任。结合浙江自贸试验区在全国率先“赋权扩区”的实际,浙江高院及时出台《关于健全工作机制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杭州、宁波、金义、舟山四片区法院整体保障工作机制,支持指导各片区法院立足区域功能定位打造特色司法品牌。

在“走出去”方面,浙江法院坚决维护国内企业的海外合法权益。在个案裁判中,浙江高院以“公正和效率”为价值导向,正确适用国际公约、国际惯例,有效应对海外风险挑战。在株式会社新韩银行与宁波南衡进出口有限公司信用证纠纷一案中,浙江高院准确认定新型国际贸易模式下信用证欺诈的构成要件,通过统一裁判规则有效定分止争,保护了我国出口企业在此类新型国际贸易模式下的合法权益。该案判决书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

走进义乌国际商贸城,热气腾腾的小商品大市场吸引着大量外商。在“世界超市”义乌,有来自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常住人员1.5万人,每年入境流动人员超55万人。

为此,浙江高院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理念,专题调研义乌小商品市场经营户涉外商事纠纷折射出的国际贸易追债难、诉讼难、送达难及中小微企业海外权益保护难问题,从而推动义乌市场升级迭代。

坚持多跨协同

健全涉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涉外法治的重要手段之一,在于用人性化的调解方式巧解矛盾双方的“烦心事”。

在浙江义乌的一起涉外纠纷中,当地聘请英语能力较强的尼泊尔籍调解员杰克和物流行业调解员蒋克兴共同进行调解,两位调解员分头做原被告工作,法官同时进行远程指导,让原本需要至少6个月才能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仅用4小时就具有了执行效力。早在10年前,义乌便成立了全国首家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以外调外”,邀请外国商人参与调解。如今,这支队伍已成为浙江基层治理不可或缺的力量。

2023年7月,浙江高院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形成引入外籍调解员、视情形成中英双语调解协议、建立中立评估机制及市场化解纷等创新举措。

“《意见》首次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引领浙江法院与贸促会规范、高效地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填补省级层面这一工作机制的空白。”徐向红表示。

今年《报告》中提到,浙江法院探索“海内+海外”“线上+线下”侨益保护路径,便利侨胞诉讼。

“华侨走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到哪里。”走进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油竹人民法庭,醒目的标语挂在墙上。这是丽水市首家以专业化建设为目标的涉侨特色法庭,集中管辖青田县涉侨纠纷和事务。

解纷时间太长拖不起,权益兑现太难等不起,取证来回奔波跑不起……这曾是华侨华人在国内化解纠纷直面的痛点,也是青田法院的必考题。该院作为浙江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试点示范法院之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工作大局,以“涉侨纠纷一件事”改革为牵引,织密“海内海外两张网”,整合各类“侨资源”,引导社会组织和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努力实现“涉侨矛盾不上交、侨乡平安不出镇、为侨服务不缺位”。

2022年,浙江高院与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再次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增加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余姚市人民法院、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4家试点法院,并在省内推广青田法院、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的成熟经验。在2023年11月举办的第五届华侨进口商品博览会上,浙江六地试点法院共同签署《加强涉侨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将涉侨纠纷解纷跨域协作推向新高度。

建设“一站式”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中国涉外商事审判网”,上线“域外法查明”应用……浙江法院在数字化改革方面亦走在前列。为解决涉外审判中小语种“翻译难”“翻译贵”等问题,2021年浙江高院还与省翻译协会签订《关于建立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首创线上委托翻译机制,在浙江省106家法院一体化办公办案平台及浙江法院网同步上线“委托翻译”功能模块,运行以来完成22种语言翻译服务共计95件。

为进一步统一海事案件裁判尺度,宁波海事法院于2021年成功打造全国首个海事司法案例库,收录海事法规、海事案例、期刊论文、中英文国际条约和工作报告等文献材料38万余篇,为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的海事审判人员、海事法律研究人员及海事实务工作者检索海事类案和查法用法提供数字化支持,访客涉及全球20余个国家和地区。

加强对下指导

拓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路径

浙江提升涉外法治水平的短板在哪?

有专家指出,主要是人“不够”。这个不够,是专业人才队伍数量的不够,也是相关业务能力的不够。

浙江高院高度重视全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多措并举、创新形式开展涉外法治队伍建设。这支队伍不仅要求专业素质过硬,还要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

为提升涉外民商事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2023年,浙江高院编写印发《涉外民商事审判实务指引》,汇编基本法律知识、重要文件、实务要点,并附录规范文书样式、国际条约签署情况等。

同时,浙江高院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案件评查、走访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靶向培训,并于同年8月举办专题培训班,帮助涉外民商事法官掌握好“看家本领”。该院还不定期开展“法护外海”法官沙龙、法官讲坛等活动,讨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热点问题,学习涉外新法新规。

法院和高校的合作也在不断加深。在现有队伍建设之外,浙江高院还高度重视法治人才储备这一基础性工作,分别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等签订合作协议,立足长远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向未来,浙江法院将在涉外商事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凝聚合力,努力为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贡献更多浙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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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7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41期

编辑/徐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