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有种植户的耕地被要求增补每亩200元的承包费,当地镇干部收费不成就阻拦农民耕地,此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闹大了。

事后,上级有关部门经过调查,该镇副书记被免职处理,其他村干被部警告处分,并且还会对他们可能存在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查出若有问题,还会再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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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事件,镇副书记都被免职了,不是因他们乱收费而影响的,而是这些干部在处理“增补承包费”时的方式方法不对,他们态度蛮横起来就有点像不讲道理的干部。

承包合同曝光

从两张收据可以看出,当初承包商分两次交的承包费用,一张收据是6万元,另一张是9.68万元,共15.68万元,这是30年的承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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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们承包的土地共有5600亩,30年的费用才15.68万,那么每年每亩的承包费用就是约0.93元,这个价格对村民来说一点不贵,可以说是很实惠,一亩地连一块钱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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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之间让他们的承包费用增加200元每亩,对承包商来说一下子涨到这么高,确实很难接受。

有承包商还诉苦,当时租这地时,给老百姓5元一亩都没有人包,后来才降价到9毛钱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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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年的慢慢改造,耕地由合同中的110亩扩大到现在的5000亩,荒地变良田,粮食玉米产量也是达到每亩1800斤左右,也让农民尝到了改变荒地的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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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按玉米1元一斤,1800斤产量,种地5000亩算,一年收益就有900万左右,除去开支成本,每年净收益也有好几百万。

不过那时村民每家都投入一两百万,成本也高,总的来说还是可以收回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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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认为是不是村干部看到他们有利益了,眼红心理不平衡,才涨承包费用的?

农户改变土地性质,违法吗?

这此农户是没有权力擅自将草原改变为耕地,非法开垦也是要被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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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当初承包时签订的合同是,该场地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基地,面积有5600亩,只有一小部分110亩是用于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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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这些农户已经将110亩的耕地扩大到了5000亩,土地性质已经完全改变了,而合同中明文规定是不可以改变土地性质的,农户也没有申请上报变更。

有一律师发声:老百姓没有征得承包人同意,私自改变土地性质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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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某庭长发声,基层组织也是无权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意思是征得相关部门同意还是可以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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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开鲁县种植户擅自改变土地性质是违反了规定,但是他们把荒地改为良田,是有益而无害。

有的地方政策还鼓励农民开垦荒地、盐碱地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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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认为开鲁县的承包商改变荒地为耕地不算违法,但算违规,也许他们是农民,文化不高,不知道这些条条框框的规定,村干部知道后,可以让他们补填申请将养殖场变更为了耕地就是了,何苦将事情闹得那么大,搞得全 网 人尽皆知。

政府规定村民该补交费用就得补缴,没必要用过去投入了多少财力来说事,而拒绝补缴。

目前,村干部已没有再阻拦村民耕地,但村民要补交的承包费每亩200元,依然是要补交,政府的规定并没有撤回,村民不服的,可以申请向法院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件事闹大了,最终要上级部门来解决,吃亏的就是那些处理工作时态度蛮横无理的干部。

其实干部与村民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时,双方都应冷静,不应用过激冲动的行为去处理,干部冲动的后果必定会是受到警告处罚,甚至免职,那时就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