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3月29日6时许,东沟县(1993年6月18日,东沟县撤县建立东港市,东港市名以域内大东港得名。归丹东市辖)公安局龙王庙乡(1985年1月,改龙王庙镇;2002年,撤销龙王庙满族锡伯族镇,设立龙王庙镇)公安派出所内勤民警姜英富,接到龙王庙乡潘家大队党支部书记吕树本的电话:“今儿个一大早,俺们六队居民高桂珍到大队报告,说她丈夫那会林昨晚没回家,叫咱们派出所给逼的跳到自家门前的井里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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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树本稍稍停顿一下,笑着继续说:“你说这女人有意思不,一边报告一边嘴里嚎嚎着哭,干打雷不下雨,干叫唤也不掉泪。”

“她说没说派出所谁逼她男人?”姜英富问。

“说你们派出所的指导员吴安本。”

“净扯淡。”

正在龙王庙搞盗窃案的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赵跃发得知这一情况,因为涉及干警违纪的事便报告了公安局局长郎俊峰。

郎俊峰是凤城县人,建国前参加工作,曾任新民县公安局长多年。后来派任东沟县公安局局长。不久便主动让贤,退居二线,离休后返回家乡,因病故去。他任职期间,清正廉洁,生活俭朴,善于统揽全局,作风民主,注重培养年轻干部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郎俊峰听了赵跃发的情况汇报,当即指示:“你马上出现场查明那会林的死亡原因,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如果是凶杀案,你先暂停侦破盗窃案,集中警力搞杀人案。至于干警的违纪问题反映,我会马上派专人前去调查,你们要互相配合好。”

东沟县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刘金恩领命,急匆匆赶往龙王庙乡公安派出所。他与赵跃发交谈之后,决定先找主持派出所工作的副政治指导员吴安本谈话。

刘主任说明来意后,吴安本说:“三月中旬我们管区龙王庙大队绣花厂财会室抽屉被撬,丢失现金两千多元,盗贼还留下一封散布不满情绪的信。县公安局派刑警队长赵跃发,率侦查员会同丹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到龙王庙来帮助我们破案子。我们自己又组织十个大队治保主任,加上派出所外勤民警刘仁学、宋传斌、宋宝双等共20多人,分片包队,调查摸底。

吴安本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市县来的人吃派饭,我们所的人在家里吃饭。大家起早贪黑,精力都集中在这个案子上。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潘家大队六队那会林投井的事儿发生了。那会林其实为人较老实,只是有点偷摸行为。他投井前一天下午两点多钟,为搞绣花厂盗窃案收集字迹,我在大队书记吕树本陪同下,将他找到他弟弟家谈话,了解情况,心平气和,一切正常,没有一点异常迹象。谈完话出门,他妻子高桂珍就站在他家的菜地里,东望望西瞅瞅。情况就这样,我没有一点违纪的地方,请组织上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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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安本是满族人,一脸的厚道。农业机械专业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县农机部门工作,公安机关充实警力时调到公安局。他为人本当,说假话自己就红脸。

刘金恩相信他的叙述,一再安慰他不要有心理负担,该怎么好好工作就怎么好好工作,一面找有关当事人做调查。

龙王庙乡公安派出所的干警们也一致证实传唤那会林,手续合法,没有任何违纪行为,甚至连说话的语调都是和气的。

刘金恩返回县局,将调查情况向郎局长作了汇报,郎局长听了很高兴:“干警没违纪是好事,剩下就是赶快把案子破了,到那时,也许更能证实我们警察的清白。”

干警没违纪,高桂珍为什么把那会林投井的责任推到干警身上呢?整不好就是自作聪明,欲盖弥彰。

再说刑警队长赵跃发赶到现场后,现场位于龙王庙乡潘家大队六队一个小堡子里,脊连脊六间草房,死者那会林住东院三间,其弟住西院三间,院子中间有不足一米高的玉米秸障子隔开。门前20米处有一口深水井。高桂珍趴在井沿边一边嚎嚎着哭,一边不住地叨叨:“俺男人不叫派出所逼的能跳井吗?”

刑警队队长赵跃发赵跃发动员围观的群众远离现场,他仔细观察发现三个疑点:其一、深井内有漂浮的木头杆子;其二、井沿围墙石头有搬动迹象;其三、高桂珍只有哭嚎声没有眼泪。

赵跃发心中犯了核计,立即挂电话给东沟县消防队。当日上午,东沟县消防队灭火车赶到现场开始抽井水。那会林尸体很快被打捞上来,并捞出槐树杆子数条,井底留有被丢进的石头数块。

东沟县公安局法医尸表检查和解剖结论为:死者头部有多处钝器伤,因受外力打击无力反抗而溺水死亡。

那会林不是投井自杀,而是他杀,凶手是谁?

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是破案的根本。在市县侦查部门和派出所干警参加的案情分析会上,吴安本提供一条重要线索:高桂珍系凤城县红旗乡人,与那会林结婚后生两个孩子。她一直不安分,据群众日常反映她与两个单身汉有不正当得到关系,一个是本队的于日久,一个是于屯大队一队的代同义。于日久近期从外地搞到一个女人在家,可以排除。代同义应列为重大嫌疑,春节过后的一天,那会林一个亲属向派出所反映,有一次那会林到北山砍柴禾,那天正好下起大雪。他赶到家已是半夜,代同义和高桂珍在家鬼混让他抓了个正着。以后那会林与高桂珍经常打架,但那从不对他人说起这件事。

参战干警听了吴安本的情况介绍,一致认为代同义、高桂珍已构成杀害那会林的重大犯罪嫌疑人。

刑警队队长赵跃发赵跃发果断决定兵分两路,边调查边突审。说干就干。

一路由赵跃发牵头,控制并突审高桂珍,高桂珍一口咬定那会林是被派出所所逼投井自杀,拒不交代自己的罪行。

另一路由吴安本和市局三名侦察员赶到于屯大队,边控制边调查边突审代同义。经调查代同义弟弟证实,案发当晚代同义没有在家睡觉,从而找到了案件突破口。突审代同义,他交代了与高桂珍合谋杀害那会林的犯罪事实。

赵跃发将代同义的交代作为一发炮弹砸在高桂珍的头上,高才低下了罪恶的头,一五一十交代了合谋杀人的犯罪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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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桂珍,女,27岁,汉族,文盲,龙王庙乡潘家大队六队家妇;

代同义,男,35岁,汉族,文盲,龙王庙乡于屯大队一队农民。

高桂珍、代同义二人于1984年2月9日勾搭成奸后,为达到长期同居的目的,曾多次合谋用安眠药毒死高桂珍的丈夫那会林。合谋后,代同义先后两次交给高桂珍安定片40片,高先后四次购买安定片、巴比妥52片。1984年3月的3晚上,高桂珍将十多片安定片碾成粉末搅在面条里,送给其夫那会林吃,致那吃后中毒昏睡,高桂珍见那会林未死,又用木棒朝他头部打了一棒,但未致那会林死亡而杀人未遂。

嗣后,二人又多次合谋、策划,趁机将那会林杀死。数日后的一天晚上,那会林找代同义到于屯大队偷电视天线架时,代同义即携带铁棍,准备伺机下手,后因有人冲散而未得逞。

二人先后两次杀人未果,不肯罢休。高桂珍将30片安定片、巴比妥片碾成粉末装进4个胶囊管中,寻机毒死其夫那会林。

1984年3月28日下午,高桂珍趁其夫那会林胃痛之机,先后两次将已准备好的四个胶囊内装的安定片、巴比妥片粉末,充当胃药骗那吃下,代同义吃后再次中毒昏睡。当晚8时许,高桂珍将代同义找到家中,又把代同义带来的20片安定片给那服下。之后,二人在东间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

次日凌晨二时许,二人目睹那会林仍处于昏迷状态,唯恐不死,合谋将代同义投进井里淹死。当高桂珍把那代同义背到井边时,代同义苏醒过来,于是,代同义抬头部,高桂珍抬腿部将代同义往井里投。代同义挣扎反抗,用手死死把住井沿不放,代狠劲将代同义那掀进井里。代同义在井里呼救,代同义指使高桂珍三次回家拿木杆、耕筢捅那会林沉水。

那会林在井里拼命挣扎,并将捅他的木杆和耕筢拽进井里。于是,代、高二人信手抓起井沿边围墙石头击打,生生将那会林打沉于水中溺死。

高桂珍、代同义合谋杀人,连续作案,手段残忍,民愤极大,1984年6月8日,经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决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遂于龙王庙通往凤城县公路边沙河口沟沿草地上执行枪决,围观群众近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