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乒乓球爱好者,一听到“擦边”,就会兴奋不已。

在乒乓球里,“擦边”是实力与幸运巧妙结合的产物,无论你服不服,“擦边”就是好球。“擦边”的应有之义包含“合规”“没越界”。

在自媒体上擦边普法的女律师,自然也不该因此受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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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开自媒体犯法吗?小姐姐发跳舞视频犯法吗?都不犯法。那持有律师资格证的
小姐姐先跳舞再普法又有什么问题呢?

有人建议律所开除她,这就是不懂法的表现。律所也不是法外之地,开除员工的依据是什么?以哪部法律哪个条款为准绳?

有人站在道德高地上批评她,说她抹黑了律师行业,影响了法律的神圣。

这种观点说对了一半。法律是神圣的,但律师只是掌握法律知识的一种职业,最好不要自筑神坛。跳个舞就能抹黑一个行业,这行业是缺保洁吗?

从本质上讲,律师的执业行为不应该上升到“公德”之高度。娱乐圈里律师函满天飞,被事实打脸的更不在少数。

有几个蹋房的“明星”没出过律师函?娱乐圈的事比扭屁股要干净吗?怎么这种恰流量饭的律师不影响律师行业形象了?律师能挣钱,就不嫌“被玩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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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律师只是一个收了当事人的钱,受人委托行使调解、发函和出庭的“技术工种”,是争输赢、夺利益的工具人而已。

好律师就是收了钱能胜诉的律师,无关太多精神层面的评判,所谓专业精神更侧重技术层面,莫强拿道德给自己戴高帽。打官司就像一场拔河比赛,法律是准绳,法官是裁判,律师只是某方请来的大力士。

千万别说雇佣军大力士代表公理正义,为一方博弈的人谈不上公正不公正,只谈得上划算不划算?

还有律师发文称,都去媚俗擦边,学法律何用?这也太小瞧传播学了。

很多批评小姐姐的出镜律师,自以为正言辞却实则呆板、巧言令色,其形象气质,擦边也没人看,你要有流量你也擦。

说擦边低俗,俗得过为不良物业出函打压业主吗?说跳舞影响坏,坏得过为不良开发商免责却毁灭房奴希望的律师吗?

恰如公公下青楼,非说自己正人君子。恰如学渣进技校,非说不喜欢清华。

普法小姐姐,其流量打造并不简单。比她专业强的没她牌亮条顺,比她好看的大多脑袋空空,又好看又高智的没她放得开。

也别说她引流姿势不好看。现在播个体育比赛都要把短裙女主播当标配了,“颜值+专业输出”本就体现了拦截注意力加精准定位用户的两级筛选,小姐姐一人兼两职,已属稀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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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小姐姐自述,毕业后她一直在上海奋斗,从律师的职业发展前景看,大城市毫无疑问更有利于专业精进,无奈国际化都市居之不易,律师行业又对新人不友好,为应对生存压力,她搞起了短视频和直播,且内容不脱离法律专业。

为保留职业发展前景,这已是为数不多的选择,这是一个想继续当律师的年轻人所做的艰苦抗争。

有人看不惯女律师擦边,可另一种解释其实是:她擦边都月入两万了,还在坚持当律师。如果像某些人说的那样,扭一扭太简单太省事,当律师又辛苦收入又低,那么,一个人并没有把所有时间精力投入到捷径中,反而不舍那崎岖荆棘的道路,难道不是理想超过了功利的选择吗?

其实我很理解人那莫名其妙的醋意。就像毕淑敏所说:

太多的人习惯珍藏苦难,甚至以此自傲和自虐,这种对苦难的持久迷恋和品尝,会毒化你的感官,会损伤你对美好生活的精细体察,还会让你歧视没有经受过苦难的人。这些就是苦难的副作用。

资深律师以为自己饱尝苦难,便看不惯新手独辟蹊径,这会消解前辈的自傲;同为年轻律师的,更愿意看到同龄同行一起受苦,这样心理更平衡;同为女律师的,发现后天的十年寒窗,败于小姐姐先天自带的“雌竞力”,便会本能地诋毁那只是略微不苦的同性。

不信你刷刷自媒体,对小姐姐施以最大恶意的,莫过于那些年纪相仿的女同行,那些言之凿凿说小姐姐要借流量直播带货的诛心之论,多出自半红不红的女性帐号。

我真正希望看到的,就是小姐姐坚持跳舞且不弃法律专业,让擦边来得更猛烈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