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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康巴什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康巴什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廉洁自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能够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

(四)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原则上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聘任年龄为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医保参保人员。

(五)品行良好,无受刑事处罚和其他不良记录。

(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医务人员、行业专家优先。

二、工作职责

(一)积极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医疗保障部门开展的与基金安全相关的工作情况。

(二)对区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对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反馈情况,并对完善医保政策、强化医保管理、提高医疗(药)服务质量、维护参保人权益等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广泛了解、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区医保局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医保服务协议条款和涉及医保基金安全的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五)根据区医保局的安排部署,参加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及相关宣传、培训、研讨等活动,受邀参加区医保局组织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

(六)依法依规开展其他有利于医保基金安全的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社会监督员选聘由康巴什区医疗保障局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

(二)资格审查与公示

报名结束后,由康巴什区医疗保障局组织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并在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区医疗保障局正式聘用,发放聘书和工作证。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从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递补。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申请人自愿填写《康巴什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HR007@ qq.com。也可将以上材料纸质版邮寄或提交至区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室(康巴什区孵化大厦205室)。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为自愿、义务性工作,无劳动报酬,不与区医保局建立任何劳务关系。

(三)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的,按照《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四)社会监督员聘期3年,期满后由区医保局根据情况续聘或解聘。

联系人及电话:王雅璇,0477—8507721。

(扫码查看附件)‍

康巴什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

申请表

康巴什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来源:康巴什区医疗保障局

编辑:李 洋

校对:金华丰

审核:李臻昊 王芳

终审:纪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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