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一出门就是臭水,都漫过脚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邯山区耿先生无奈地说道。从4月19日起,邯山区职教中心临街道路两边的井盖一直往外冒污水,道路被水淹没,一来影响群众出行和安全,二来这条路上也充斥着一股刺鼻难闻的味道。耿先生说,污水井盖附近有不少小区,大家每天上下班都要途经这条路,由于污水不能得到及时处理,给群众出行造成诸多不便。这条路上怎么会突然排出这么多污水?这些污水从何而来?

邯郸市南污水厂王厂长 :从4月19日开始,我们排污厂污水进水持续超标,我们厂设计值是COD450mg/L,但进水峰值最高超过了3000mg/L,超出量太多,已远远超出了我们厂设计总能力,目前我们也很无奈,无法处理这么多污水,造成了目前的状况。现在我们正联合城市管网、市政部门以及环保部门,对辖区的排水户和排水管线逐一取样排查,希望查找到超标排污单位。由于现在污水太多,取样效果不是很明显。

据王厂长的描述,想要从源头上找到超标排污单位,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可这段时间群众的出行又该如何保障呢?

邯山区城管局公用事业科张副科长 :我们已到现场查看,目前污水比之前低了一些,两边便道上可以通行。现在无论是人工扫除,还是用吸污车吸除,都没有太大意义,因为污水往外冒得速度快,用吸污车吸,只能暂时解决问题,随后马上又会出现积水。我们会一直关注此事,同时也会和市政排水管理处做好沟通,待水质检测做完毕,污水停止了,我们马上组织人员进行清扫。

源头治理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可造成污水超标排放的原因是什么呢?王厂长告诉记者,一些排污单位超标排污,而有些排污方式不易被发现,导致超出了排污厂的负荷,而这些后果是群众在承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当前,我市正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出亮点、补短板、疏堵点”攻坚行动,就是要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污水超标排放影响的不仅是群众的安全出行,更影响到一座城市的对外形象和可持续发展。每一个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城市拥有湛蓝的天空、清新的空气,大力整治市容市貌,推动城市更靓丽、更美好,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

以此事为契机,希望相关部门追根溯源,全面排查,尽快排查,致力我市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相关企业能自觉提升环保意识,切勿忽视日常管理,要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同时,我们呼吁广大群众,若发现某些企业超标排污,可拨打举报电话:5909633。美好的城市环境,需你我共同守护。

参与节目互动

一、FM106.8周一至周五早7:00至7:40,拨打热线电话8508850选择6号键参与互动

二、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中搜索“清晨热线”与主持人实时互动

四、邮箱:hdqcrx@163.com

平台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需转载请联系我们

相应图片字体等如涉及侵权

请及时联系我们查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