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据中国三农发布报道,眼下正是春耕大忙时节,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多位种植户却反映,他们承包的土地进行耕种,遭到当地镇、村干部阻止他们下田耕种,要求增加承包费。此事报道后引起社会强烈关注,暴露出当地干部野蛮执法、权力滥用等问题,有关部门介入后,希望能够维护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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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种地农民向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咨询,这事在法律能不能站的住脚跟呢?网上各种说法都有,王有银律师向承包地的农民详细了解了一下案情,和大家分享一下,2011年开鲁县建华镇的相关村委会与承包方签订了荒地承包合同约定了承包期限和承包费用,而且合同还是由县农牧业经营管理总站监制的。(合同附后面)承包合同约定在不违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自主经营。

从开荒到种田双方一直相安无事,从去年开始有关部门因向上级申报草地领取了11元/亩的补贴,因上级检查,五六月份强逼承包户把农田给毁成荒地,后来又逼着承包户签三年的合同,每亩要求承包户交200元的“增补承包费”。不交钱不让种地,这下子承包户不干了:“交200元也行,但合同期只有三年,三年后要把地交还村委会,我们之前签订的合同到2039年,这个不能接受”。

王有银律师认为,这个荒地是承包户开荒出来的,当时也是得到官方认可,现在地养肥有收益了,并且开展耕地高效利用试点,本来就应该给开荒承包户补贴。谁投资谁受益,这也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承包户辛辛苦苦把荒地变成高效耕地没奖励也罢了,怎么还强逼着承包户交钱呢,法律依据在哪里呢?

眼看着承包户丰收了,有收入了眼红,要增加承包费,也要走法律途径,让法律来评判,怎么相关官员就挺身而出,拦着不让种地呢?

粮食安全是国家特别重视的问题,到了开鲁县怎么就抵不过200块钱呢?乡村振兴需要外来力量投资,可以说当年投资开荒的承包户这种精神是值得鼓励,现在开鲁县闹这一出,又吓退了多少有意向在农村投资的企业家呢?

王有银律师认为,说到底,还是一个诚信问题,一个公信力的问题。开门招商是好事,真不能把法律和承诺当儿戏,关门吃肉,伤了人心,这不是一个县发两个通报能解决的。

目前,王有银律师将继续跟进,为承包户继续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