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陶行知研究会

有思想 有深度 生活即教育

家庭教育

“双减”政策之下,学生有了更多自主支配的时间与空间,这对家校合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挑战。家庭教育的推进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我们不断地研究试验。

成都市陶行知研究会在近日陆续推出关于“双减之下家庭教育的认识和思考”征稿新媒体资源展示,倾听不同的声音,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黄云| 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山国际小学体育一级教师

2023年获龙泉驿区教坛新秀

随着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学校和家庭教育也在变革中不断发展和创新。新的教育模式和教育理念需要学校和家庭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家校共育,构建高效沟通机制,提升家校共育意识;明确双方教育边界,合作致远;丰富家校共育内容与形式,实现深层次合作。从而找准家校共育实践活动本源,践行“双减”,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双减”与“双新”

“双减”是有效减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长需要明确,“双减“下的减负强调减量不减质,要从过去简单的题海战术转变为对学生学习兴趣的提高和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双新”是指新出台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新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提出,新时代下,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应该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观,要强调立德树人,强调核心素养,强调让学习真正发生。

(一)双减:家校合作的一种新模式

为了更好地发挥家庭在教育中的作用,双减模式应运而生。这种模式可以理解为校内和家庭共同分担教育责任的一种方式。学校可以通过减轻家长的负担,让家长更加专注于孩子的学习,使得孩子的学习能力得到更好的提升。同时,对于学校来说,减轻了家长的负担也更有利于学校的教育管理。学校可以依托家庭巩固学生的学习成果,同时可以考虑家庭的需求,制定更加贴近学生实际的课程方案。

(二)双新:家校合作的另一种新模式

双新模式则是家校合作的另一种新模式。在此模式下,学校和家庭会共同探索新的教育方式和学习方法。家长可以利用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对学生的课程进行指导和辅导。同时,学校也会借鉴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教育方式和学习方法。双新模式可以从根本上提高孩子的学习质量和教育质量。在学校和家庭共同努力下,孩子不仅可以获得更加全面的教育,同时可以更好地适应未来的社会发展,放眼未来,走向成功。

每一个孩子都是一朵花,需要经历生根、发芽才能绽放最美之姿。在这个过程中,学校是细雨,润物无声;家庭是沃土,育人无形。唯有两者结合,共同协作,才能立德树人,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为了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协同配合,“双减”、“双新”政策陆续出台,这对重构良好的教育生态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新政策之下,构建同向同行的新型家校关系刻不容缓。

解读“双新”

“双新”的根本任务:培养学生要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要促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这就要求我们秉持着以人为本的教育方针,关注到每一位学生,立德树人,因材施教。

学业质量:学业质量测评不是对知识点的简单测量,而是考察学生对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分为诊断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诊断性评价可以了解学生对以往旧知识的遗忘程度;过程性评价可以了解对单元重点知识的掌握情况;终结性评价对整册重点知识的掌握情况。

课程实施:要将学习逻辑、生活逻辑、学科逻辑相融合,重视知识的转化与运用。学生能够习得老师授予的知识,在头脑里呈现、图式、同化、顺应的过程。

评价变化:从学生学习出发,将诊断性评价转化为形成性评价。

家校共育的问题浅析

家校共育对学校、教师、家庭、学生及社会等其他多方面都具有重要价值,对我国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但是,我国目前家校共育的实践活动中仍遭遇着一些困境。

(一)家校合作共育意识淡薄

从家长方面来说,谈及家校共育有两个典型的现象:一是家长觉得教育是学校的事情。这部分家长觉得教师和学校是孩子接受教育的唯一责任人与唯一场所。同时,他们也觉得自己不懂教育,并以此为理由,把孩子“交给”学校、“交给”教师,自己充当“甩手掌柜”的角色,认为自己只需要做好后勤工作,保障孩子的衣食住行、安全及健康问题,因此完全缺乏建立家校共育的合作意识。二是部分家长觉得自己的孩子只能是自己教。他们认为学校老师只是尽“教书”职责,传递应试知识 ,缺乏因材施教,未能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因而知识掌握及扩展,甚至是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还得靠家长们课后强化。更有甚者,深受社会偏激舆论的影响,将教师污名化,对教师极其不信任,包揽了孩子的全部教育工作,干扰教师的正常教育教学。

从教师方面来说,一方面,教师对家长的学识水平存在质疑,觉得家长层次不高,没有专业知识背景,对孩子既辅导不了功课亦配合不了教师与学校进行立德树人的教育,甚至还可能增加工作负担,出现“帮倒忙”的情况。另一方面,教师缺失家校共育意识,在繁重的工作任务下也确实存在缺少和家长沟通,甚至推脱责任的现象。比如,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将学生在校的种种不良表现直接诉诸家长,甚至责怪家长教养不力,才导致学生成绩等方面的落后,这样就严重地破坏了家校之间的信任基础。

由此可见,在家校合作共育中,家长与教师之间信任的基础是双方进行有效地沟通。但是在实践中无论是教师还是家长都对双方有一定程度的偏见,加之双方缺少有效沟通, 最终家校共育因缺乏信任基础,合作意识较为淡薄。

(二)家校双方权责边界不明

虽然相关的各种教育政策、文件都大力提倡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合作,共同以学生为中心,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但在当前的家校共育实践中,家校双方权责边界较为模糊,合作低效。

一是从形式上看,家校共育一直是以学校教育为主体,学校单向输出要求,学校有“越位”、包揽教育工作之嫌,而家长只能机械地遵从,很少主动联络学校。因此,在这样的形式下,家校共育工作流于形式,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缺乏实效。

二是从相关政策条例上看, 在以往的相关文件条例中没有明确家校合作双方的责任划分, 而更多的是进行一些宏观指导, 缺乏科学的可操作的具体政策、 法规来明确家校双方责任, 指导家校共育工作。因此,家校双方权责边界不明,共育工作低效。

(三)家校双方合作内容单一、形式狭隘

从合作参与形式上来看,我国现行主流的家校共育方式是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委员会等。家长会、家校开放日一般是以学校为主办方向家长汇报教学成果,展示学校活动,增进家长对学生及学校的了解,这是学校单向的组织与领导,没有体现家校合作共育中家长应有的主场地位及功能,并没有体现家校共育的实际意义。家委会本应该以家校合作共育理念为指导,和学校共同管理学校事务。

但是在实践中,一方面很多家委会成了学校的附庸,如帮助学校承担一些活动器材准备、人事联络之类的小事、杂事。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社会协同机制,没有权利机构的监督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约束,很多家委会成了一个形式上的咨询机构,供学校或者家长咨询一些相关的家校事务。虽然不少家长委员会也在传递家校双方的一些诉求,起着桥梁中介作用,但并没有实质上的共育意识,更多流于形式。甚至大部分家委会成员也是本着多关照自己孩子的私利为出发点,进而加入家长委员会,从思想上就完全脱离了家校共育的本质要求。国内学者按家长参与活动的层次将家校合作分为“形式上的参与”(如家长访问学校、参加家长会、开放日)、“人际的参与”(如家长参与课堂教学、为学校筹集资金)和“管理式的参与”(如参与学校决策)三类。目前,大部分的家校合作大多只停留在第一层次上,家长被动地按照学校的要求形式上参与家校合作。

“双新”背景下家长何为

新课程方案和新课程标准的推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性工程,是当代社会和现代教育的必然要求。因此,优化涵盖家庭教育力、学校教育力、社会教育力的教育生态是推进双新有效实施的重要侧面。当前必须全面提高家庭教育素养,因为,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家校社协同育人,家庭教育是关键。那么,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和谐合作的教育生态中,家长该如何行动呢?

(一)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

以良好的家风涵养道德品行,坚持立德树人,让孩子们成长为更加美好的自己。在此过程中,需要家长们尊重孩子们的意见,注重学习习惯、运动技能、审美创美能力和劳动技能的培养。

(二)坚持五育融合

家长要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让孩子成为他自己,让他们能在各条道路中成才。

(三)践行科学的培育方法

家长要明确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关键时期,注意区分孩子的特点和缺点,以科学的方式养习惯、育情感、护兴趣、扶知识、增能力。

(四)做持续的学习者

家长要学会与孩子共同成长,“一辈子做父母,一辈子学做父母”,坚持理性陪伴和有效配合;要注重言传身教,做一个懂爱会爱的家长;要处理好严厉和严格的关系,做平和有常的父母;要学会辩析信息的真伪,从善如流。

投稿联系

张老师 18908171920

邮箱:cdstxzyjh@163.com

*(来稿请注明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50字以内简介与生活照一张)

欢迎投稿!


新媒体编辑 | 张競之

这是我们为你准备的第1306次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