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故意伤害案。该案涉及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和张某豪三人,他们被控对一名年仅九岁的学员翟某进行殴打,最终导致其不幸身亡。

在庭审过程中,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详细阐述了案件的经过和指控内容。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斌作为青岛振宇聚英武术运动俱乐部和青岛崇德聚英武术俱乐部的负责人,负责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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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某丁是俱乐部的教练,负责具体的教学任务,而被告人张某豪则是张某斌的儿子,案发时在俱乐部协助教学工作。

被害人翟某,男,出生于2014年8月22日,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2023年6月10日,他报名参加了张某斌的武术俱乐部,希望在这里接受专业的武术训练。

2023年6月18日,被告人张某斌在俱乐部进行教学期间,发现被害人翟某在训练过程中动作不规范。于是,他同被告人李某丁、张某豪一起,对翟某进行了殴打。

他们用力击打翟某的臀部和腿部,甚至使用绳索将其捆绑。这种粗暴的教学方式严重违背了教育的基本原则,对翟某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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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翟某出现了意识不清、昏厥的症状。俱乐部的工作人员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由于伤势过重,翟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消息传出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

案发当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张某斌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主动拨打了110电话报警。他和被告人李某丁、张某豪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他们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翟某的死因是钝性物体多次击打导致的广泛软组织挫伤,进而引发了创伤性休克并肺脏脂肪栓塞。

这一鉴定结果进一步证实了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和张某豪的暴行对翟某造成了致命的伤害。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勘查记录、证人证言、法医鉴定报告等。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这些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就案件的事实、定性、量刑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了充分的辩论,被告人也进行了最后陈述。

在陈述中,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和张某豪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忏悔和悔意。他们承认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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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也向被害人翟某的家属表示了诚挚的道歉,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谅解。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纷纷呼吁加强对武术俱乐部等教育机构的监管,也提醒广大家长在选择教育机构时要慎重考虑,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