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调整江陵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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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营运价格将调整为:早6时至晚22时30分起步价为5元,晚22时30分至次日早6时起步价为6元。全程打表计价,不得议价。

此次调整的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从2024年5月6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公告全文

关于调整江陵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相关规定,经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并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江陵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决定

(一)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

1.起步价:白天1.5公里以内(含1.5公里)5元,夜间1.5公里以内(含1.5公里)6元

2.运营租价:在起步价基础上,1.5公里以上(不含1.5公里)至4公里(含4公里)每500米1元;4公里以上(不含4公里)至6公里(含6公里)每500米1.30元;超过6公里每500米1.5元;不足500米均按500米计费。

3.等候费:等候时间在3分钟内不计费,超过3分钟(含3分钟)计费1元,以每次等候3分钟(含3分钟)为一时间段,每段加收1元,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费。

(二)其他收费规定

1.白天、夜间运营起止时间:白天时间为6:00至22:30(不含22:30)夜间时间为22:30至次日6:00(不含6:00)

2.出租车载客运营不得另外收取乘客行李费、包裹费等杂费。

3.因司机责任造成行驶里程增多和等候时间延长等,不得向乘客收取费用。

4.乘客在租用出租车期间发生的过路、过桥等通过费用由乘客据实承担。

5.上述运价标准实施后,出租车公司及经营者要在一个月内完成计价器计费结构的调整,调整到位后按本运价规定执行,自觉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打表计程、按表收费。在计价器未调整到位前可暂按原运价规定执行。

(三)执行时间

此次调整的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从2024年5月6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在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启动相关定价程序。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江陵县发改局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了江陵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认真听取了各方代表的意见。听证会上,听证会参加人站在维护乘客利益、关心出租车事业发展的高度,诚恳地、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及建议,经梳理主要有如下几点:

1.参加听证会议的听证会参加人全部赞同调价方案一。

2.肯定了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的《定价方案》和《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具有其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做到了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定价程序体现了价格决策的公开、民主和科学。

3.《定价方案》中的出租车成本数据真实,调价方案符合实际情况,其中拟定的调价方案一乘客更容易接受。

4.消费者提出希望经营者和出租车司机要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出租车卫生环境管理,并做好出租车内价格公示公开。

5.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提出要进一步做好调整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的宣传解释工作,价格方案的出台要争取广大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

6.出租车经营者提出本次价格制定较为客观公正,今后会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

听证会参加人所提意见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客观实际,且合情合理,故全部予以采纳。

三、公告的时间

2024年4月23日开始至2024年5月7日结束。

四、公告方式

在江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信息栏目发布。

五、咨询方式

咨询地点: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五楼502办公室(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59号)。

咨询电话:1898671789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联系人:刘松

特此公告。

来源: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黄伟欣/责编:王璇/编审:唐万全/监制:江敏

出品: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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