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通过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自愿离婚的调解协议。而案件当事人则收到了一份特殊的“证明”——由恩施市法院出具的首份电子《离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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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李女士向恩施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承办法官判决准予离婚并向当事人发放了民事判决书。2024年4月,李女士因办理个人事宜急需开具离婚证明,法庭工作人员告知其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推出了离婚证明线上申请服务,经法庭干警指导帮助李女士线上申请,承办法官即时审核,李女士当天就通过手机收到了《离婚证明书》。

之前,在法院诉讼离婚的当事人需要拿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去办事,不仅保管携带不便还容易暴露个人隐私,而要获取纸质版《离婚证明书》就必须当事人本人到案件承办法院申请核发,当事人要在法院和办事部门间往返奔波,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更是耗费时间和金钱。

为切实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隐私,回应当事人的司法需求,恩施市人民法院延伸司法服务,主动出具生效判决或调解离婚的《离婚证明书》,并推动《离婚证明书》实现电子化,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什么是《离婚证明书》?它又有何作用?

《离婚证明书》是指人民法院开具的旨在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及其解除时间的证明,内容只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离婚生效的时间等必要信息,并加盖法院公章,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离婚证明书》由人民法院依当事人书面申请而出具,申请主体为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双方当事人。申请人通过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向作出裁判文书的法院在线申请开具《离婚证明书》,法院工作人员线上审核、线上开具,线上离婚证明书版式和纸质版式相同,均由封面、封底、二页正文组成,并加盖法院公章。

当事人申领后可以自行下载永久保存,下载件可以打印使用,效力等同于法院颁发的纸质版离婚证明书,无需再担心纸质版证明书遗失补办的问题。

下一步,恩施市法院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平台办理《离婚证明书》,让司法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

来源|民一庭

编辑|侯若曦

审核|冉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