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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个标题,你一定以为是杜撰的故事。

这是真事,当年《澎湃新闻》《民主与法制网》等媒体都有相关报道,下面的内容摘自这些报道。

2009年3月26日下午3点40分左右,重庆某分局局长(正处级)张强(化名),坐在局长办公室内看书。

这时,三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大步流星走进办公室里。为首的一名男子声音洪亮地问:“你是不是张强?”

张强愣了一下,急忙放下书,站起身来。

“我们是纪委的。”为首的男子拿出一本蓝色的工作证,在他面前晃了一下。然后提高声音说:“有人举报你受贿,请你配合我们,马上跟我们走。”

张强连忙让三人先坐下,准备为他们倒茶。

“不用这些了,马上走。”三人提高声音催促他。

张强抓起桌上的手机,在三名男子的“护送”下离开办公室。在电梯口,他碰到了该局的一位副局长,双方没有说话。随后,在众目暌暌下,张强被塞进停在办公楼前的一辆黑色轿车内,绝尘而去。

在车上,张强问他们“去哪里”。“到了你就知道了。”对方不耐烦地回答。

汽车在行驶中,播放的摇滚乐震耳欲聋,两名男子把他夹在后排中间。

在路上,张强听出,为首的男子叫“志哥”,志哥把他的手机搜走了,说替张强保管。轿车一路飞驰,经过谢家湾、沙坪坝,前往北碚。

在前往北碚途中,志哥还打了两通电话,张强不知道他是打给谁的,但他感觉到志哥不清楚路况,是在问路。当晚5点左右,轿车来到北碚老城区中医院附近,志哥下了车,找了个出租车带路。

轿车跟着出租车往北碚新政府背后一个山庄驶去。眼看快要到山庄了,志哥不走了。他说要掉头下山,张强问“怎么回事”,又被志哥警告,不要作声。

车又掉头来到山下,张强看见,志哥在一家超市里买了不少烟、矿泉水和方便面,放到车里,又重新开车上山,到达一家名叫“红熙山庄”的农家乐内。

此时已经是晚上6点半了,志哥开了两间房。四人在山庄里吃完饭后,志哥将张强带到房间里,开始了审讯。

志哥先是拿出一些材料,放在桌子上。他和张强对视了一阵,然后大声喝问对面的张强:“你知道不知道,为什么把你带到这里来?”

张强摇头。

“有人检举你受贿,材料都有了。”志哥拍了拍桌上的材料,“你把事情说清楚,老实交代,争取个好态度,坦白从宽,否则把牢底坐穿。”

经过一阵沉默后,张强开始回答问题。

志哥提问,另一名男子小林负责记录。

审讯持续到晚上11点多钟。

第二天早上8点起床后,志哥和小林对张强再次审讯。随后他们要求张强积极退赃,问他身上有几张银行卡。张强告诉他们,有三张,分别是两张交通银行卡,一张建设银行卡。两张交通银行卡里面分别有近8万元和6万元。

当天上午,三人押着张强到银行里取走了近14万元。志哥突然问张强:“你在局里是不是还有张银行卡,里面有70多万元。”

张强点头说,可以带他们去取。

3月27日下午,他们带着张强往回走。到了分局办公楼,志哥安排两名手下带张强上楼。刚走到一楼,张强就大喊“捉贼”,赶紧跑到楼下一间办公室里面。

志哥见状,连忙招呼手下上车,驾车跑了。

这三个“纪检工作人员”后来被警方捉获。

经查,他们名叫孙元志、颜智勤、卢小林,均是农民,只有初中文化。

最后,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孙元志有期徒刑九年;颜智勤和卢小林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小刀99 ps:三个初中文化的农民,不知是反腐片看多了,还是吃透了某些官人的心理?这就见仁见智了。倒是张局长很机智,先是顺着绑匪的话,承认有“70多万”,才能重新回到局里;回到局里,哪还有再取卡送钱的理!那不是去送命吗?机智,救了张局的命;贪婪,把农民送进大牢。至于其他,你可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