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答复: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保费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居民无须另行缴费。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按比例补偿。

咨询: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

答复:烟台市参保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职工25年、女职工20年。

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从以下方式中自主选择享受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待遇:

1.选择一次性缴费。参保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按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7%的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的,自退休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退休时未完成一次性缴费的参保职工,一年内按缴费时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7%的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的,自退休次月起补发个人账户金,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支付;超过一年的,自缴费到账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计发个人账户金,只计算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2.选择继续以在职职工身份按月缴费至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缴费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

3.不选择上述两种缴费方式的参保职工,可选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咨询:职工普通门诊,一次可以开多长时间的药?

答复: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经治医师应遵循因病施治的原则,普通门诊每次开药量一般不超过7天,急诊不超过3天,慢性病一次开药量不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