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人们都讲究“落叶归根”“入土为安”,所以在亲人死后通常采用土葬。近年来,国家为了保护环境,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进行了丧葬改革,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然而,湖南一位老人在土葬后竟被政府公务人员挖出,强行火化,虽说土葬不符合规定,可是公务人员如此野蛮的处理方法真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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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湖南的一个农村里,老许早年在部队里当兵,退伍之后就一直在家务农,原本英雄应当长命百岁,可天不遂人愿,八十多岁的老许在医院确诊了癌症。

我们都知道这个病在当今的世界仍是无解的,可老许的儿子不愿放弃,他是家中独生子,因为父亲早年丧妻,不想影响自己便再没娶过,一个人把他拉扯大,自己成家之后又帮忙带孙子孙女,他十分感恩自己的父亲,到处求医接受治疗,哪怕倾家荡产也要延长父亲的寿命

可这个孝顺的孩子终究没能和阎王抢来人,即使不停治疗老许的病情依然不断恶化,看看躺在病床上的父亲,小许心里十分不是滋味,经常在无人之处偷偷抹眼泪。

或许是知道自己已经到了弥留之际,老许把儿子叫来,交代了自己最后的意愿,他希望自己能够入土为安 而不是被拉去火葬,本本分分活了一辈子,死后也求个安安稳稳。小许果断答应了。

于是,老许死后,家人都谨遵老人的遗愿,举行了土葬仪式,希望老人能够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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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而葬仪式后的第二天,当地政府便找上了门,声称当地有规定不能土葬,要立即把老爷子挖出来火葬。

小许一家一听便犯了难,要求落叶归根是老爷子生前最后的愿望,怎么能让老人到地下喊还寒了心。于是他们决定再当地政府商量一下,看是否还有回旋的余地。

可谁知,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二天就传来了老爷子被政府公务人员挖开坟墓强行焚烧的消息。

掘人坟墓犹如杀人父母,在农村祖坟被刨是伤天害理的大事,许家人十分气愤,心痛如绞,觉得老爷子尸骨未寒,当地的村民听说这件事也是十分震惊,许家人立马把政府公务人员告上了法庭,要求政府赔偿精神损失。

最终,在法院的判定下,当地政府赔偿精神损失费一万元

【以案释法】

关于本案的争议点是:许家人土葬的方式是否合法?公务人员强行执法是对的吗?

法院判决只赔偿一万元合理吗?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本案中可以看出,当地政府的要求是对死去的人实行火葬的许家人土葬的做法是不合规定的。

《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不难看出,该法律规定了政府有权利责令整改,但是不能强行执法,该案中的当地政府公务人员强行挖坟焚尸的行为是违反该规定的。法院查处后认为,政府虽然是在履行工作但仍违反了规定,理应进行赔偿,但许家人土葬的方式也确实违法,最终便要求当地政府赔偿一万元,判决是合理的。

此案一出便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友们是十分愤怒,逝者何罪,安无宁日?因为传统的儒家文化根植于心,挖人祖坟是丧尽天良的事,在古代掘人坟墓是死罪,所以认为政府公务人员背心离德,更加反对火葬了,认为火葬的做法没有依据并且十分不人性化,纷纷要求恢复土葬,火葬还是土葬依据本人意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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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如何,改革是要慢慢进行的,政府暴力执法是绝对错误的。

传统的思想在人们心里根深蒂固,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是我们中国人几千年的老观念了,一时半会要改变的确很难。

同时,政府在办案的过程中也应当考虑实际情况,多为老百姓着想,灵活地作出判决,否则就会像该案中的政府一样失去公信力。

如果政府一味地推行火葬,忽视了民间的习俗和文化,那么就会引发民众的反感和不满,希望政府和民众能够在尊重传统和推进改革之间找到平衡点,缓解矛盾与冲突,促进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