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中,夫妻双方的孩子通常跟随父亲的姓氏,但在如今的社会中是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的,随着社会风气不断开放现实生活中跟随母姓的孩子也有很多

而不久前有这样一起案子:因为双方孩子跟随了母亲的姓氏,公公婆婆便称孩子不是自家的人,没有继承权。这其中争议的点有很多,孩子跟随母姓是法律所允许的吗?孩子跟随母姓后是否仍有继承权?公公婆婆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案例回顾】

杨某是家里的独生女,与丈夫赵某是大学期间认识并且确定了恋爱关系。

两人大学毕业后决定在大学所在的城市上海发展,筹划结婚时,双方家里共同出了钱来买房买车,杨某婆家在小县城,有三个儿子,但因为家中做生意小有资本也没有压力。

由于杨某是独生女,在结婚时,杨某妈妈便有一个要求,两人若是生下孩子,第一个要跟母亲姓。杨某与丈夫已经在大城市生活了好几年,思想比较开放,对于杨某妈妈的要求,赵某一口就答应了,毕竟有血缘关系,孩子跟谁姓都一样。

而杨某的婆婆在孩子出生后才知道这件事,当即便不乐意了,态度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本在杨某怀孕期间,婆婆得知亲家亲自跑来照顾儿媳妇时,还给了亲家三万块钱。

而如今却是爱搭不理,态度十分冷漠。在婆婆看来,孩子是一定要跟随父亲姓的,从古至今都是如此。而杨某与儿子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擅自决定让孩子跟随母姓,这令他十分生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在此期间,婆婆老家的县城要开发景点,政府下令要计划内的房子全部拆迁,而婆婆家有两套房子便在其中,于是得到了一笔不低的赔偿款。

原本以为这笔钱可以三家均分,毕竟三家都是亲儿子亲孙子,而公公婆婆对另外两家的孙子爱不释手,并且声称这笔钱以后都是他们两家的。

杨某得知后立刻找了婆婆对峙说:“难道我们不是你的亲儿子儿媳妇,孙子不是你的亲孙子吗?”婆婆说:“只有自家姓的才是亲孙子,我们的财产我们自己做主!”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所以,这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杨某与丈夫的孩子跟随母姓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据此来看,只有以上行为才会导致丧失继承权,孩子不管是跟随父姓还是跟随母姓都不会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财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所以,杨某公公婆婆是有权利自由分配财产的,将财产留给自家姓的孩子也是合情合理的,是被法律允许的。

对此,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多数网友都认为现在已经是开放社会了,没有人还会搞老封建那一套,孩子跟随母姓是正常的事。

而且孩子即使跟随母姓也是有血缘关系在的,当然享有继承权。但公公婆婆是财产的拥有者,自然有权利决定财产给谁,即使不给杨某的孩子,也不是违法的,杨某也无可奈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最后,我认为如今的时代不断在发展,我们不能墨守成规,拘泥于过去的封建思想,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孩子跟父亲姓和母亲姓都是一样的,血缘关系是不会被抹杀的,不会因为跟谁姓而丧失。

而比起这些没有必要的琐碎问题,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是最重要的,不必执拗于那些老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