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报了一起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单位为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条行政处罚信息,合计罚款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基建工程兵部队,1983年集体转业后隶属北京城建集团,是北京城建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5亿元。

该公司属国家大型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资信等级为AAA级,拥有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等四项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房地产开发、建材销售、仓储服务等专业资质;具有承担房地产开发、工业及民用建筑、装饰、市政、水电设备安装施工等施工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据北京城建集团官微,4月22日,集团召开二季度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深入学习近期有关安全生产重要精神,研究分析当前安全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二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全力保障全产业链生产经营各项活动平稳受控,为加速满工达产保驾护航。

根据披露,位于通州区西海子西路43号的通州区体育场升级改造建设工程二标段,建设单位为北京市通州区体育局,监理单位为北京菲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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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本机关现场检查时,你单位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1.施工现场基坑东侧局部临边防护缺失,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牛与职业健康》(GB55034-2022)第3.2.3条规定。

2.施工现场地下三层南侧木工加工平台圆盘锯未设置防护置、保险挡板、分料器,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第1部分:通则》(DB11/945.1-2023)第3.11.20条规定。

3.施工现场使用螺纹钢制作的吊笼,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第1部分:通则》(DB11/T 945.1-2023)第3.11.9条规定。其中第3.2.3条为强制性条文。

通州区住建委称,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3条技术规程或标准,自其中1条为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事故隐患,属于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另一则为2023年5月22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5号办公楼B座1-5层的京城智造产业园(北开园区)办公楼装修改造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5号办公楼B座1-5层京城智造产业园(北开园区)办公楼装修改造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存在以下安全问题:

1.B座四层电动手锯和手持搅拌机直接使用插线板,未使用专用开关箱,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J46-2005)8.1.3条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2.B座五层电缆直接挂在钢制吊顶龙骨上,未使用绝缘子回定,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7.2.9条的要求:

3.工人值班宿舍内设置强电插座,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4.3.29条的要求。上述行为违反3条技术规程或标准,其中1条为强制性条文。

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