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热点观察:

该出手时就得出手——对中国书协处理决定的几点看法

□作者:冯华(二马头陀)

(作者简介: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书协理事、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河南省直书协副主席)

4月22日(星期一)晚间,中国书协出人意料地发布了《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览入展名单》。与3月29日发布的《入展公示名单》相比,新名单少了6人。这意味着,中国书协对近段时间网络争议作品展开的调查业已完成,并有了正式处理结果。

该结果一经发布,立即成为各书法微信群的热议焦点。众说纷纭,人言言殊:称大快人心者有之,给点赞肯定者有之,继续保持否定和批判态度者亦不乏其人。众声喧哗,这是当下舆论场对书协的常见态度,书坛中人早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

笔者观察了大家的议论,部分书友对书协公告提出质疑, 核心聚焦在两个问题上:一是绍兴面试轩女士是怎么过关的?二是本次公告中所说的“第二批面试”到底有还是没有?

事实究竟如何?笔者对此也非常关心。

经向中国书协展览处有关人士了解,获悉如下几点信息:

1.中国书协在4月20日(上周六)举行了面试。面试地点在北京中国书协驻地。多人参加面试,过程持续一整天,相关书体评委参加。

2. 面试过后,评委对面试结果提交了书面结论,形成了处理意见,在周一当天,处理结果经过官方流程审核后公开发布。

3.那位轩姓作者此前缺席绍兴面试,缺席原因是当时向中国书协请假,称她有其他活动必须出席。她履行了请假手续,同时请假的也还有其他人。此次在北京举行的第二批面试,轩姓作者于周六上午到达北京,并于当日下午参加了面试,面试结果未能通过。

4.第一批面试(绍兴、郑州)后,因绍兴展区将于4月11日开幕,考虑到名单发布的时效性,中国书协于3月29日发布了《公示名单》,公示期到4月12日。对几位请假的作者,中国书协按照程序仍将其放在公示名单内,等待第二批面试来进行鉴定,直至本次第二批面试举行。

5.除浙江展区外,近期河南、山西展区即将开幕,如果广大书友发现有新的问题,中国书协将继续调查处理。

以上是中国书协展览处有关人士提供的信息。

笔者注意到:此次结果涉及到的6人中,除了轩、张、饶、王、李这几位在网上中被反复提及的人物,还有一位顾姓书友,是此前笔者不知道的,也没有在网上发现有人举报他的情况,不排除他也是通过本次面试被刷下来的。

对中国书协公布的这一结果,笔者先说三点感受,再谈三点建议。

先说感受:

一、笔者一直认为,网上热议的争议作品问题,官方不可能坐视不管。此前网上认为“官方会置之不理”的观点,存在误判。

长期阅读本号的读者朋友应该了解,笔者在持续关注此事,并一直亮明观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早在4日4日发布的《》一文中,笔者就提出:“在前些年的展赛投稿中,或许可能有人参考历届作品集中其他人的作品,或者参考集字书上的作品,自己再改改,变化一下,也能入展,也没出事。但是现在中国书协的要求越来越严,以后,这种“参考”就再也要不得了,必须自己完全独立创作,避免与他人“撞车”。更不要打“擦边球”,碰都不要碰。

4月14日发布的《》一文中,笔者进一步指出:“现在几件争议作品引起反响,书法界都在关注。我相信有关方面绝不会坐视不管,甚至不排除即将、或者已经开始了相关工作。当然,对抄袭的调查、认定是一件非常复杂、也需要非常审慎的工作,组织调查和评估判断也都需要一个过程。但是不管需要多久,我相信:目前网上爆出的几件涉事作品,一定会在某个时间一起接受全国届展展赛规则的质询,并得到一个公允的结论和处理。对此,应抱有充分的信心。”

4月20日发布的《》一文中,笔者根据对徐正濂先生发言的分析,已经明确做出了判断:“对本届国展几件争议作品的调查可能已经启动并正在进行中。”针对轩女士涉事作品,笔者着重指出:“对此次涉事的一件争议作品,目前网上的最大质疑就是怀疑存在代笔,这个我们确实需要等待调查结果,如果确实存在代笔,对于如此恶劣的舞弊行为,相信有关方面一定不会姑息纵容。”

以上各阶段文章的内容,均是笔者根据网上能看到的公开信息所做出的分析研判,至4月22日晚间官方发布处理决定,可证笔者此前依据网上公开信息对该事件的跟进和判断总体可靠。

二、本次处理结果的发布时间比我预期的要早。我倾向于认为,对于十三届国展这样的重大事项,大众和网络自媒体只是“吃瓜”,于自己丝毫无损,而网络汹汹舆论必然会对一个官方机构产生巨大压力,中国书协可能比大众更急于希望降低舆论热度,官方有更大压力和动力来加快调查,尽快形成处理结果,以平息舆论的扰攘,这应该是一个合理的推测。

按照以往惯例,我原以为,中国书协可能会在河南展区、山西展区开幕以后,根据舆论的进一步反映,综合前期情况,统一进行调查处理,然后在两个展区业已开幕、网上舆论也渐趋消停的某个时间,再不紧不慢地发布最后入展名单,完成规定动作。

中国书协这次公布的节奏显然是加快了,提前了。这显示了官方的某种焦虑,官方急于向公众传达:已经关注到了网上信息,进行了调查,采取了行动。

这样做有没有风险?当然有。如果后续其他展区开幕以后,又爆出新的问题作品,中国书协是不是就不好办了?当我将这一问题抛给中国书协有关人员时,对方表示:不怕,如果后续还有,他们继续查处就是;现在既然前面的事情大家关注度这么高,中国书协也希望尽快发布处理决定,回应网友的关切。

三、本次处理结果中,有一个很有价值、但容易被忽略的地方,是中国书协首次对各类违规行为做出了明确界定。我认为这或许是一个会长期产生重要影响、但现在被严重低估的成果。舆论事件推动行业争议问题得到进一步规范,原来的“模糊地带”有可能就此厘清,应该是一个意外的收获。

这个具体的界定,就是中国书协公众号第二条所发布的《》。关于这一问题,笔者将在今后的文章中,依据本次被处理的几件作品,做一次详细的分析,此次就不啰嗦了。

在本届国展征稿之初,笔者提出,国展要想办好,必须实现“双向奔赴”——网友的关注、围观与建议,是促进书法工作的重要动力;官方的回应、沟通与行动,是推动书法事业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综合本届国展情况,对后续国展如何继续办好,笔者提出如下三点建议:

一、在评审结束后的公示环节——既公示名单,也公示作品。

笔者曾经多次提出,国展在公示名单的同时,也公示作品照片,把所有作品尽早直接晾晒在阳光之下。真作品不怕晒,作弊作品“见光死”;有毛病全网监督,出问题全网知名,更能让违规者有所敬畏,有关方面的工作其实也会变得更加集中、简单、高效。

二、在公示之后的处理环节——既公布结果,也公布依据。

本次对问题作品的处理,采取的依然是老办法,也就是先发布公示名单、再公布入展名单的方式,具体处理了那些人,请读者自行对比查看。从书协角度看,这样做可能是为了在一定程度降低对被处理对象的伤害程度;但从公众反应看,普遍认为这种方式过于迂回、低效,警示效能不够。

因此我建议有两点改进,一是今后明确公布处理结果,即取消了哪些人的入展资格,就明确地公布出来,使违规者知敬畏、受震慑;二是公布违规作品被处理的依据,以作品为例明确说明哪些边缘做法是违规行为,对其他企图铤而走险者是一种警示,其纪律宣示意义应会比现在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中国美协关于类似问题的处理方式

三、在面对网络争议问题时回应更加及时——既彰显时效,也彰显态度。

对本次网络热议的争议问题, 中国书协选择了先调查一段时间、再公布结果的处理方法。这符合官方机构办事的常规逻辑,但和舆论相比总是会显得滞后,我觉得从沟通时效上看,仍有改进空间。

网络时代,网民并非要跟官方机构一味“抬杠”,他们在事件之初,其实要的就是官方的一个态度。如果在本次事件之初,官方能发布一个通告表示:我们已经注意到了网上的相关举报,正在组织相关调查,调查结果一旦出来将尽快发布。

如果能尽早亮明态度,而不必非得等到有了结果再发布,我想,网友的理解,肯定会比现在多一些。这样,也会避免陷入“官方不作为,网友批,官方悄悄作为,网友也批”的怪圈。

“该出手时就出手”,别太心慈手软——这就是我对本次事件的基本看法。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关部门必须习惯在全网的“聚光灯”下开展工作,在网友的“全民围观”下行使权力。在“公示”之后,根据社会大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对相关争议作品启动调查,进行处理,本来就是“公示”二字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官方必须履行的工作。 中国书协本次处理结果的公布,正是对公示中发现问题的一次阶段性暴露和集中处理。

处理过后,从长远看,我们还是着眼于今后的工作,不知道以上三项建议,能否让国展更“清爽”?欢迎您提出意见,一起共同为办好国展加油助力。后续,本号将继续对相关事件发表意见,欢迎您一起留言讨论。

本文作者微信

作者:冯华(二马头陀)

《书法秘笈》主编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理事

河南书协学术委员会秘书长

河南省直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主任编辑

人生以书法为津梁,以传媒为稻粱,以写作为涵泳,匪敢渡人实求渡己,苦中作乐而已。好读书,不求甚解。好临帖,不求甚似。偶作小文自娱,笑骂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