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陈冠希老师的“艳照门”事件爆发的时候,精简君就在想,陈老师肯定没听过“雨夜屠夫”的故事,如果听过,断不会犯下这么低级的错误。

1982年8月18日,警方接获旺角一间冲晒公司的职员报案,表示有人拿了一批人体性器官的特写照片来冲印。警方事后拘捕前来取相的男子,27岁的出租车司机林过云。

一部深夜穿梭在雨夜中的出租车,27岁的出租车司机,接连离奇失踪的女人,串联起香港一代人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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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发生的“雨夜屠夫案”被称为香港十大奇案之一:,短短几个月杀害四名女性,极为残忍的分尸手段,全程录像、制作人体标本。

1、第一名被害女性出现

1982年2月11日上午9:02,香港沙田警方接到了一个特别的报警电话,

有人见到一个人头的球形物体在赛马会泳池对面的河里边起起伏伏,场面相当诡异且恐怖。

警方不敢怠慢,马上出警赶往现场,并派警员在河附近打捞。

当天下午四点,发现一对人体胳膊。

第二天,发现新的尸块:一双腿。

经法医鉴定,头颅、胳膊、腿均属同一名受害者。

不同部位尸块刀口切割痕迹一致,因此判定凶手用同一把凶器。

从尸块切割处的刀口来看,凶手用了同一把凶器。除了那颗没有包裹好飘荡在河上的头颅之外,其余部位都包裹得严严实实,手法一致。(先用报纸包了一层,捆上电线之后放进一个黄色塑料袋里面,最后再用电线捆上好几圈。)

受害者的头颅在河水里泡了好几天,已经面目全非无法辨别出身份了。身上唯一的特征就是手臂上的纹身:一只展开翅膀的燕子。

当年香港媒体的新闻报道

在82年的香港,在身上纹身的人并不多见,要么就是左青龙右白虎的古惑仔,要么就是一些夜场工作者。

警方拿着受害者手臂上的纹身图样进行走访调查,很快就找到了帮受害者纹身的店,锁定了受害者的身份:一名22岁的女性陈凤兰。

2、舞厅领班陈凤兰

22岁的陈凤兰生前在尖沙咀大华夜总会舞厅当领班,也就是我们认知中的“风尘女子”

年纪不大,社会阅历却相当“丰富”,早早就跟丈夫阿华结婚,有两个女儿,一个五岁,一个两岁,全家一起住在观塘。

2月2日,陈凤兰上班前因为一些琐碎的问题跟丈夫阿华大吵了一架,当天去大华夜总会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家了。

阿华一开始以为陈凤兰只是离家出走回了娘家,可能等过几天气消了就会自己回家。因为以前每次吵架的时候都是这样的。

但一直到2月7日,岳父找到阿华,问他女儿去了哪里,怎么好几天都找不到人 。

阿华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马上去警察局报警。

但是因为陈凤兰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当时警方只是循例记录了然后让阿华回家等消息。

当受害者陈凤兰的身份因为她手臂上的纹身被确定之后,警方调查了所有与陈凤兰有过交集的嫌疑对象,包括阿华、债务人、夜总会的同事,但一直都没有什么进展。(此时,陈凤兰的遗体还缺失躯干的部分没有被找到。)

几天后,一位韩国籍的司机在马鞍山恒安村建筑工地发现了可疑的黄色塑料袋。当时一群野狗正在围着一个黄色塑料袋激烈争夺,引起了司机的注意。

他看到黄色塑料袋马上就联想到了这几天媒体一直在报道的无名尸块案件。于是赶紧找来工具把野狗赶走一探究竟。

走近看到了疑似人体肋骨的物体后,司机内心疑虑基本坐实,他马上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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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医鉴定,黄色塑料袋里边装着的就是陈凤兰遗体中缺失的躯干。

陈凤兰的遗体被凶手切割成了六块(四肢、头、躯干),通过切口判定,凶手的作案工具是电锯。

警方前前后后调查了所有跟陈凤兰有过联系的人,唯一有用的信息就是当时陈凤兰的同事将她送上了一部出租车,此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

可当时监控并不普及,香港的出租车多如牛毛,陈凤兰的同事们也记不住出租车的车牌号,侦查进入了僵局,无奈只能够暂时搁置,陈凤兰碎尸案变成了一桩悬案。

3、碎尸照片浮现

将近半年后(8月10日),这起案件终于有了突破口。

旺角有一家照片馆的员工冲洗了一幅血淋淋的恐怖照片——被分割的人体部位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