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6月20日下午,阴雨绵绵,三面环山的辽宁朝阳市凌源县城(1992年2月14日,撤县设市)被云雾笼罩得晦暗下来。城南大道上,一位中年妇女走下汽车,在原地怔愣了一会,接着环顾四周,目光里流露出不安的神色。她辨认了一下方向,然后撸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沿着大道向凌源县公安局的白楼走去。

几分钟后,一辆吉普车从县公安局大门开出,车上载着五名侦查员和刚刚来报案的中年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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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侦查员要求她把发案经过详细讲一讲,她用手抿了一下湿漉漉的头发。“我丈夫叫李直芳,”她说,“我妹妹叫苏玉芬,其实,我俩都姓王,是亲姐妹。她叫王晓东,我叫王晓凤。二十多年前,父母离婚,我被给了本地老郭家,我妈后来改嫁到内蒙一个姓苏的人家,所以,我姓郭,叫郭晨颖。去年以来,我发现我丈夫老是找茬和我打架,可跟我妹妹比夫妻还热乎。今天中午吃饭时,苏玉芬一反常态地主动给我盛饭。我心里产生了怀疑,就没吃。后来我上供销社买红糖,回家一看,李直芳死了。肯定是苏玉芬在饭里下了毒,想毒死我,他俩好结为夫妻,结果却毒死了李直芳。”

“你为什么才报案呢?”

“我,我一直犹豫,下不了这个狠心。”

吉普车到达大王杖子乡山咀村,绵绵细雨还在下着。这是三间坐东朝西的瓦房,李直芳一家住在南侧一间,李直芳四肢僵卧在地上躺着。

勘查完现场,两名侦查员将已死的李直芳送去尸检,其他人深入到邻居中间查询。

“李直芳的小姨子是去年六月来的。她来了没几天,村子里就全都知道了,都说这小子有两个老婆。听和李直芳一块上内蒙干活的人说,李直芳和他小姨子在内蒙就发生了关系,被小姨子的丈夫发现了,人家兄弟几个要抓他,揍他,他吓得领着小姨子跑这跑那,最后跑家来了。”一位五十多岁的妇女介绍说。

侦查员连夜传讯苏玉芬。

“你和你姐夫有什么关系?”侦查员问苏玉芬。

她回答很干脆:“我和我姐夫关系很正常。”

可是,谈话中她露出了破绽:“你昨晚上在哪个屋里住的?和谁在一起?”因为据郭晨颖讲,昨晚苏玉芬是和李直芳在南边刚盖好的新房子里住的。她怀疑他俩昨晚就有预谋。

“我和我姐还有我外甥,在小屋住的。我姐夫一个人在新盖的房子里住的。”

她们二人的相互矛盾,恰好说明是在极力掩饰不可告人的暧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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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员决定第二天继续传讯苏玉芬,详细核对二十日中午吃饭过程的全部细节。谈话持续了一天,又出现了新的疑点:她与郭晨颖讲的截然相反。

“昨天中午是十一点多钟吃的饭,”苏玉芬说,“每天都是把饭盆端炕上来,就昨天中午没端,在外屋锅台上放着。郭晨颖盛的饭,我们三人一人一碗,吃完了,她又给我盛了第二碗,端上来,我吃一口,发觉苦就没再吃,就把那碗高粱米水饭放到桌子底下了,我吃了早晨剩的小米饭。这时,李直芳的妈妈和他侄女、侄儿都进来了。”

可是,按照郭晨颖的讲述,饭盆始终是在炕沿边的桌子底下放着。为了进一步查证这个疑点,侦查员询问了李直芳的母亲、侄女和侄儿,他们讲述的情景都与苏玉芬所交代的相一致。

难道是郭晨颖在说谎?这引起了侦查员们的注意。

通过技术鉴定,证明将李直芳毒死的是一种少见的液体烈性毒药。

侦查员询问了郭晨颖:“你猜想药死李直芳的会是什么毒药?”

“不知道。”

“你仔细想一想,家里都有什么药?”

“就有乐果乳油,去年买的,因为高粱长虫子。前两天李直芳拿回来一个瓶子,里面盛了红色儿的药水,他放在新盖的房子里了,说是留着药耗子。”

可是,苏玉芬则否认家里有毒源:“没有,除了去年郭晨颖买的乐果,什么也没有。”

侦查员走遍全县,查找红色液体鼠药,最后在县粮库找到了这种新型剧毒药。粮库主任证实,郭晨颖来要过此药,时间就在发案的前十天。

看来,郭晨颖的投毒嫌疑越来越明显,侦查员决定传讯她,同时对李直芳家进行搜查。可是,就在这时,苏玉芬主动承认了她与李直芳的不正当关系。

“六月十九日晚,我在新该的房子里住的,我姐夫和我在一块。我们……我们发生了关系。”她说。

“你过去为什么要说谎?”

“我,就是怕和我姐夫的关系暴露。那天,发现姐夫被药死以后,我姐就走了,老半天没回来,我怀疑她会报案。”

“你和你姐夫的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去年二月,李直芳开着自己的拖拉机上内蒙去拉脚住在我家。有一天下午,他回来修车,当时就我一个人在家。他要和我……我没答应,可他……后来就……”

“你姐姐知道吗?”

“知道。”

“她是什么态度?”

“她从没因为这事说过我,相反,我丈夫来找过我三四回,她还把我藏起来,不让见。我想孩子,曾经想回去,我姐夫不叫回,我姐也劝我留下。现在想起来,我很怀疑。”

“你怀疑什么?”

“我怀疑是他们夫妻俩合谋下的毒,想害我。”

“根据是什么?”

“……我吃过一碗饭,想自己下去盛,我姐在炕沿儿,她把碗接过去,上外屋给我盛了一碗,我吃了一口,觉得苦,就隔着窗户吐到外面了。另外李直芳买的那台拖拉机,我出了一千块钱。我要过多少次,他们不还。把我害死,不就省得还啦。”

难道是谋财害命?侦查员们做了认真分析,排除了这一可能,决定依照原计划搜查李直芳的家。盛装液体鼠药的酒瓶子找到了,里面还残存着七分之一鼠药。同时从李直芳家搜到一个白瓷茶缸儿,经鉴定,里面有搅拌过的鼠药残汁。

取得物证以后,7月2日正式传讯郭晨颖。

郭晨颖开始神色慌乱,多次出现答非所问、沉默不语的现象。但是,谈到六月二十日中午吃饭的经过,她仍然重复过去讲过的话,坚持控告苏玉芬。经过一番周旋,侦查员抓住几个疑点,终于取得了突破——

“从你倒饭到你上街买糖,回家发现李直芳死,总共有多长时间?”

“一个半小时多点。”

“这以后你在哪里?”

“我下地干活去了,回来时路过老吴家,我进去坐了会儿。”

“你们都谈些什么?”

“没谈什么,我逗她小外孙玩来。”

“为什么不马上报告?”

“苏玉芬是我亲妹妹,李直芳是我丈夫,难道我会投毒吗?”

“我们是让你把事情讲清楚。当时饭盆是不是放在外屋锅台上?”

“啊……”郭晨颖突然用双手把脸蒙住,呜咽起来……

她终于流着泪述说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就在李直芳带着苏玉芬回到凌源的第二天夜里,郭晨颖便发现了他们之间不正当的关系。那一夜,她怎么也睡不着。她真想扑过去,跟丈夫拼个高低。然而,想到妹妹,她还是抑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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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妹妹从小没有父亲,和母亲一样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虽然最后在内蒙成了家,可那里是个荒凉的草原,生活很苦。他们夫妻感情不和,又经常打架。母亲每次来都向她哭诉妹妹的不幸。她从心里同情妹妹,也很为她着急。

她曾暗自为妹妹设想过摆脱困境的办法,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婚。可是,离婚以后怎么办呢?她曾擅自作主,在本地为妹妹相看了几个人。可是谈到妹妹的情况,人家总是摇头。妹妹毕竟是三十岁的人啦,还有两个孩子。不过,妹妹的事始终挂在她心上,只是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办法。

去年六月,丈夫把妹妹从内蒙带来,她很高兴,似乎心中得到了一丝安慰。她从心里愿意妹妹就这样住下去,永远呆在她身边。所以,就是在她发现了妹妹和丈夫的关系以后,尽管她气愤,尽管她痛苦,尽管她憎恨,可是对妹妹的怜悯之情却把这一切都冲淡了。当然,她心中也矛盾过,斗争过。她曾想去告发李直芳,可是那样一来,妹妹怎么办?她还怎么做人?人家笑话妹妹,也就是笑话自己,自己的脸往哪搁?她曾想当着他俩的面把事情戳穿,可是,她既不忍伤妹妹的心,又惧怕李直芳的野蛮。想来想去,她决定暂且忍让。

就这样,正义和邪恶被混淆了,妹妹之念,骨肉之情,掩埋了伦理观、道德观,法律也被遗忘了。

就这样,善良与无知结合在一起,产生了愚昧。

然而,生活是无情的,正像滔滔东去的流水,有着不可抗拒的规律,任何违背生活规律的泥沙,都将被生活之海的大浪淘尽。郭晨颖,这只迷航的小船,正是这样在生活的海洋里沉沦了。人的感情的小天地是狭小的,特别男女恋情这个奇妙的天地。

不到半年的时间,李直芳的心中已容不下郭晨颖。他越来越觉得她是个障碍,是个绊脚石,然而,踢又踢不动,搬又搬不掉,只好绕开她走路。郭晨颖当然也很快发觉了这一明显的趋向。李直芳不仅不再和她过夫妻生活,整日与苏玉芬缠绕在一起,而且时常与她寻衅打架,恨她不死。

在可怕的事实面前,她突然“醒悟”了,这一次,痛苦是剧烈的,憎恨占据了她整个的心,压倒了一切。怜悯、骨肉之情,连同伦理、道德、法律,一切都不复存在了。她心中只有恨!

终于有一天,她胸中的愤怒,像决堤的洪水一样爆发了!她哭,她喊,她斥责、痛骂,当着他们俩人的面,揭穿了他们的丑态,他们那不可告人的关系。然而,已经晚了。李直芳非但不予理睬,而且以更凶狠的打骂回答她的斥责。郭晨颖的痛苦达到了极限。她绝望了。绝望使她失去了理智,终于酿成了6月20日的投毒事件——她原来想毒死丈夫和妹妹,没成想只毒死了丈夫,为害怕事情败露她选择了先去报警好诬陷妹妹。

哦,善良而又无知的人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