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受老年人喜爱的
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
俗称“老头乐”
因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车辆安全性能较差
导致由电动三(四)轮车引发的
交通安全问题日益严峻
“老头乐”出事故致人伤车损!无牌无证无安全保障!
2024年2月13日,罗某华(46岁)驾驶川LW***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罗某羽)沿五犍沐快速通道由犍为县方向往沐川县方向行驶。11时20分许,当该车行驶至犍为县清溪镇永安村范家坝路口时,与从右至左横过机动车道由袁某某(77岁)驾驶的无号牌电动四轮车相撞,造成罗某华、罗某羽、袁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袁某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车,在从右至左横过机动车道时,未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罗某华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当事人罗某羽无责任。
加之老年人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
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
生理机能下降,反应速度下降
应急处置及协调能力变差
在日常出行时面临着
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八旬老人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撞伤路人担主责!
2024年2月18日,黄某某(81岁)无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乐山市井研县研经镇大团村方向往研经街方向行驶。08时48分许,当该车行驶至研经镇研经街195号路段时,与在机动车道内站立等候的行人廖某某(77岁)相撞,造成廖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黄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及时避让,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廖某某未在人行道内等候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老年人交通安全,尤为重要
作为子女
虽无法时刻守护在他们的身边
也请一定把这些交通安全知识
细细为他们讲解
老年人应如何保护自己
▶️步行横过道路要从斑马线上通过,并且注意斑马线上的车辆、绿化带等视觉盲区的遮挡;在没有斑马线的道路上,通过路口前,应按照“左—右—左”的顺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稳步匀速通过;
▶️农村地区老人应尽量避免在公路上散步;
▶️“老年代步车”安全系数低、质量差、隐患大,不具备上路资格,请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驾驶;
▶️请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车辆号牌,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骑行电动自行车要按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掉头,转弯时要打转向灯或伸手示意。
同时,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群众
为了确保老年人的出行安全
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
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安全提醒
▶️驾驶员们开车经过路口,遇到老人过马路,请及时避让,多点耐心等待;不要鸣笛催促,以免造成老人心理紧张;
▶️乘坐公交车时,遇到老人,请主动让座;上下车时不要与老人争抢;公交司机也要注意,等老人上下车站稳后再启动车辆;
▶️步行外出时,遇到行动缓慢的老人过马路,伸出手帮一把;
▶️身为子女,多叮嘱父母注意交通安全,提醒他们外出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苟宣平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