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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说法”是“唐山你好”新媒体推出的面向广大网友的普法栏目。通过分享与我们生活中密切相关的各种案列,特别是《民法典》知识,让大家一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维护合法权益!第127期案例由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提供。

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多次获得“河北省十佳律师事务所”“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光荣称号。正一律所始终坚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指导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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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子女婚后购房,父母出资买房差别大

2019年8月小赵与小张登记结婚,2020年3月小赵与小张购买某小区房产一套,价值925000元,小赵、小张出资425000元,小赵的父母为小两口购买房产出资50万元,此后房产登记在小赵名下。2022年因夫妻感情不和,小赵与小张闹起了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对于房产分割问题发生争议。后起诉至人民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准许小赵与小张离婚;案涉房产估值120万元,房产归小赵所有,小赵补偿小张50万元。

律师评析

河北正一律所律师的分析

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即为:小赵父母出资款的性质如何确定。《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随即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其中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通俗的讲就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与原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司法解释三规定的“如果产权只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均有着明显的差别。也就是说,该司法解释实施后,子女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律师提醒

建议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需约定清楚是赠与给子女,还是赠与给子女及其配偶。如果是借款的,约定清楚利息和还款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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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正一律师事务所 编辑:阿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