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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4年一季度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

全国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00.3万件,同比增长1.49%。

这个数量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惊人,全国2600多家基层法院,初步统计每家法院受案4000件。

要知道,这才是第一季度,而且扣除了元旦、春节假期,法院法官负担还是相当重。

我们看:

全国受理行政一审案件7.7万件,同比下降2.79%。随着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扩大案件受理范围,进入诉讼程序的复议类案件数量增幅明显,行政复议类一审案件收案6933件,同比上升46.64%

行政复议案件为何增长迅速,这当然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有关。

但要知道,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并没有改变原有的行政诉讼法双被告制度,怎么会导致行政复议案件几乎增长半倍?

我看到有专家讲,这与行政复议法修订后的“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立法目的有关。

这就实在让人不明白,既然是“实质化解行政争议”,那应该是行政复议类案件起诉减少才对,何以不减反增呢?有时候,脑袋是个好东西。

我们知道,行政复议法在2023年9月1日修订,2024年1月1日施行,这期间有近4个月时间。而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2个月(可延长1个月)。

简单说,2023年11月1日之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就面临着适用修订后的复议法还是2017行政复议法的问题。

由于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健全了行政复议证据规则,实行了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原则,新增听证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完善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程序。这些都给行政复议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

作为申请人代理律师,我在这个阶段的案件都向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参照即将施行的2023行政复议法进行听取意见、听证等程序。

可惜啊,无一准许。

因为涉及2024年1月1日跨行政复议法新法和旧法的程序转换,几乎在2023年12月31日,许多行政复议决定书纷纷作出,结果当然可想而知。

就我个人判断,如果不是在这个时间段,不是遇到新旧法的转换,相当部分行政复议案件可能会调解,其中就是有些案件承办人也爱莫能助,因为正好遇到这个节骨眼上,你说他有什么办法。

于是,我们只能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或许这也是第1季度全国法院行政复议类案件增长近50%的主要原因。

我们看到,本来修改法律是为了更好化解矛盾、实质解决行政争议,但由于跨法的生效时间原因,结果就只能是这个样子了。

还好,行政复议不具有终局性,如果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呢?这可是事关人的生命和自由的大事啊。

好在阵痛总会结束。目前看全国的行政复议机关已经进入了正常。但第一季度这些案件就击鼓传花般传到行政法官手中,而且正在陆续开展审理,本来,有些在复议办就可以化解的矛盾,那么,法官能够扛起前面复议机关的责任吗?

我们对法院抱以厚望。

前段时间,听何海波老师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比作“社区门诊”和“三甲医院”的关系,还是比较新颖,我也比较认可。

现在,由于“社区门诊”把病人送到了“三甲医院”,能否药到病除,就看行政诉讼的了。

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