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博士招生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校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第一批次招生情况,现将第二批次博士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招生类别和批次

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分两批次招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第一批次已于2023年11月完成。

1、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第一批次招生名额未使用完毕、第一批次不招生或获得增量计划的招生学院,若第一批次无合格生源,第二批次继续招收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考生。

2、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第二批次招生除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外,招收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计划)。其中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计划为非定向就业,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与该专业普通计划合并招生;其他计划均为定向就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不招收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和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不招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02

招生专业和名额

第二批次非定向就业(含普通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计划)可招生专业及对应招生名额详见表一。如表一所示,部分学院专业已将本批次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导师,如非定向就业学生在报考此类专业时选择未分配到招生指标的导师报考,则其报名信息无效,具体专业如下:政治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经济学院),国防经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法学院),世界经济,数量经济学,经济统计,应用统计。

普通计划定向就业招生名额由全校统筹,共11名:经济类6名、管理类2名、法学类2名、理学类1名;专项计划定向就业招生名额27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2名(含克拉玛依专项2名)、对口支援计划11名、思政骨干计划4名(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定向就业招生学院及专业详见表二。

如考生报名导师后期未分配到招生名额,将按照学院要求统一安排此类考生至其他导师名下进行资格评定、面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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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表内备注部分所示名额相关内容为该博导定向招生名额。

注 2:商学院博士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方式。有关大类招生的解释信息详见《中央财经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gs.cufe.edu.cn/info/1056/10404.htm)。

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克拉玛依专项为定向新疆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满足上述条件且意向报考克拉玛依专项的考生请在报考阶段在选择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同时,于研招网报名的备注项2中明确注明“考生+姓名+确认符合报考要求,报考克拉玛依专项计划”。其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仅选择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即可,无需备注。请考生慎重选择。

03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学历教育(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已获硕士学位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scse.edu.cn/。如教育部后期出台相关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5.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两类考生:①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7.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8.具备良好的外国语水平。具备下述合格外语水平证明的考生可提交证明材料,具体如下(3年内:指本批次博士报名开始日期前3年内):

(1)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3年内);

(2)GRE成绩310分及以上(3年内);

(3)GMAT成绩650分及以上(3年内);

(4)雅思成绩(A类)6.5分及以上(3年内);

(5)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500分(3年内);

(6)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3年内);

(7)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3年内);

(8)中央财经大学于本次申请考核资格评定结束前组织的外国语笔试合格。

符合(1)至(7)条件的考生或已于2024年度第一批次报考阶段参加并通过外国语考核的考生可选择不参与我校本批次外国语笔试考核,但须在向学院提交有效外国语水平证明的同时,在研招网报名的备注项1中明确注明“考生+姓名+因符合外国语免考条件选择不参加本批次外国语考核”,若未标注,责任自负

(二)其他条件

1.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增设条件如下:

(1)英语六级水平不低于520分(3年内);

(2)具备数理统计学方向较好基础。

2. 其他学院未增设报名条件。

04

报名流程

申请考核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材料报送两个环节。两个环节均按要求完成的考生方为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4年4月22日—5月6日上午11: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网报要求:

1、报考条件核查。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查阅《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gs.cufe.edu.cn/info/1056/10404.htm,以下简称招生章程),确认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网上填报信息。我校申请考核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务必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如实、完整、详细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均可使用已注册账号登录进行修改,报名截止,系统自动关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如考生重复报名,我校仅保留距离网报截止日期最近的一条已完成缴费的有效报名记录,其他报名记录认定无效

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5月6日上午11:00。网上报名后,凡是已向学院报送申请材料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上缴纳200元报考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愿放弃对应报名记录的报名资格及后续笔试、复试资格。不符合报考要求缴纳报考费的,不予退费

(二)资格评定

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4月22日—5月6日上午11:00

学院评定时间:拟于2024年5月6日—5月8日上午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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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已公布在上述表格及相关通知中。模板详见通知附件“资格评定模板材料组”。如学院提供自定模板,以学院模板为准。

考生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或未按学院要求报送材料,均视为资格评定未通过。考生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评定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05

考核相关安排

根据北京市博士招生相关要求,本批次考试方式为线下考核。笔试考核时间原则上为3小时;专业课考核的考试方式以学院要求为准。

考生在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仅有一次机会参加资格评定和后续的考核,即已在第一批次报名中通过资格评定获取考核资格的考生,不得在第二批次中报考获取过考核资格的同一学院同一专业。

如考生参加第一批次已获得拟录取资格,则不准予参加第二批次考核;只有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方可准予第二批次考核。

如考生两批次均报考,只要任何一批次获得拟录取资格,需放弃该批次拟录取资格后,才允许继续参加另一批次的资格评定、考核或拟录取流程,否则另一批次流程自动终止。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志愿和批次。

举办第一批次考核的学院如后期获得招生名额增量,原则上将优先用于招收第一批次合格生源(定向名额除外),当第一批次无合格生源后,启动第二批次考核。百分制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06

其他材料

此部分材料无需于资格评定环节提交.其中,附表4:《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及附表5:《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须于学院复试面试阶段提交,其余两项拟定拟录取阶段提交。考虑到相关审批盖章流程问题,特提前向考生提供。请考生尽早准备,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和审批。

1. 思想政治情况表——A4纸正反面打印并手书

2.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并手书1-6页

3. 完成审批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仅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需要提交

4. 完成审批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仅思政骨干计划需要提交

后续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录取办法、考试安排、成绩查询和通知书发放等)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ufe.edu.cn)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最新信息。

如有与学科专业相关问题或诉求,请联系学院;如有与学校招生政策相关问题或诉求,请联系研究生院。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以下链接:http://gs.cufe.edu.cn/info/1050/8100.htm,请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见以下链接:http://www.cufe.edu.cn/zzjg/xysz.htm。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228902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